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3-10-13 18:10 来源:法人网 作者:马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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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杂志特约撰稿 马树娟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相关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旨在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民营经济发展来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特别指出“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承担着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和重要使命。

此前,最高法已针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如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建立“总对总”的诉调对接平台,创新“在线调解”机制模式,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释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信号,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稳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这些都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意见》则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举措要求,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回应了社会的关切。

稳定民营企业预期,弘扬企业家精神,安全是基本保障。现实中,民营企业家最担心的就是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或者过度采取执法措施,使企业遭受巨大损失甚至面临灭顶之灾。如何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如何用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不规范问题,如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都是民营经济人士关注的焦点问题。

对于这一社会关切,《意见》明确指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刑法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格规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程序,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的诉讼权利。这些规定对于强化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以刑事手段处理民事纠纷,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有助于稳定民营经济人士社会预期,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民营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段时间以来,舆论场上不时出现一些否定和妖魔化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杂音噪音。这些捕风捉影、歪曲炒作,故意误导公众、刻意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行为,不仅侵害了民营企业家的人格权,影响了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而且对民营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恶劣影响。对此,《意见》指出,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出版物等传播渠道,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切实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这对于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培育营造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对于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如何在办理案件时促进企业依法治理,也考验着人民法院的担当。对此,《意见》指出,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在民商事、行政、执行过程中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强化防范法律风险、商业风险意识;针对案件审理暴露出来的政府服务和行业管理上的短板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这既是加强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这种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将案件处理与企业救治工作有机融合的理念,能够取得办理一案,规范一行,教育一片的效果,让民营经济发展之路走得更稳更远。

此外,《意见》还就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持续提升司法审判保障质效等提出多项细化举措,旨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需要人民法院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严格公正司法。只有让民营经济人士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对法治和发展的信心,从而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责编:惠宁宁

编审:渠洋

校对:张波 张雪慧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