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失位 漏洞待补 灰色的网络婚恋平台
2021-02-26 11:41:46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伍洲奇

法治日报-法人网 全媒体记者 伍洲奇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婚恋行业的营业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该行业营收规模约为52亿元,2019年已超61亿元。但是互联网婚恋平台的一些问题也不断显现,管理粗放、审核缺位、诱导消费、情感诈骗——这些“顽疾”久治不愈。

在《法人》记者的采访中,多位法律专家表示,多管齐下方能有效治理行业乱象。

互联网婚恋交友版图扩大

数据显示,随着单身成年人口超2亿,中国进入第四次单身潮,陌生人社交的版图也逐渐扩展。

2020年8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探探发布了《95后社交观念与社交关系调查报告》,数据显示,超八成的被调研用户将社交软件作为拓展人脉圈子的重要途径,其中25.2%的用户表示使用社交软件很频繁,58%的用户选择通过社交软件来寻找伴侣,而高学历人群相对更钟爱线上社交,女性用户较之以往在社交软件上更为活跃;对于线上聊得来的网友,48.6%的用户表示愿意线下见面。

巨大的需求促使互联网婚恋平台快速发展。网经社“电数宝”(DATA.100EC.CN)电商大数据库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互联网婚恋交友行业营收规模,相较于2018年增长近20%。

而相关平台也迅速壮大。据“企查查”信息,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珍爱网,2017年8月,又获得德奥通航的战略投资;同年11月21日,太盟投资集团出资对其进行并购;近日,业界又传出珍爱网在寻求进一步投资的消息。资本不断注入的同时,用户也在增加,累计注册用户达到1亿。

婚恋平台成滋生犯罪温床

记者查询发现,互联网婚恋平台快速生长的10多年时间里,相关问题不断被曝光。

记者在新浪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关键词“婚恋”,发现投诉消息总量为512条,针对珍爱网的投诉为160条。

记者尝试在一些婚恋平台注册,发现在这些平台只需要填写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地区、婚姻状况、手机号等一些基本信息,就可以完成注册,部分平台的人脸识别形同虚设。

有业界人士指出,婚恋网站实名认证背后更是存在一条黑色产业链,网络上有大量提供各大婚恋网站会员账号和进行实名制认证的业务,有的直接出售实名制认证账号。这导致一些犯罪分子抓住漏洞进行情感诈骗,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

记者调查发现,因网络婚恋而引发的网络诈骗事件层出不穷,用户基于认知不足、情感寄托等种种因素而深陷骗局。有此遭遇的用户事后往往懊恼不已,将责任归咎于婚恋平台。

山西太原警方披露,经梳理2020年一季度案件,发现网络交友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特别是网络交友诱导投资、赌博类案件较多,案件量占太原全市电信诈骗案件的近10%,涉案金额占全部损失的30%以上。

警方分析,过去网络交友诈骗多是通过珍爱网等老牌婚恋网站进行,但近年来各类交友平台纷纷上线,鱼龙混杂,探探、陌陌等交友软件成为犯罪分子的主阵地,还出现了利用抖音、快手等视频软件交友和Soul、伊对、积木等小众交友软件诈骗的案件,其中Soul、伊对软件占比较高,呈上升趋势。

记者同时发现,平台为了实现盈利,往往推出高收费服务。投诉平台上,有不少用户反映婚恋平台套路太多。有用户投诉称,交费成为会员后,结果是身份不清的用户充当交友对象,咨询客户得不到反馈,服务更是呈现快餐化,对用户需求不管不顾。

也有用户投诉称,在相亲直播中客服不断怂恿用户送礼物,结果钱花出去了,用户却一无所获,耗神伤财。

监管与自律同样重要

市场扩大的同时问题不断,互联网婚恋行业亟待有效管理与规制。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大有认为,婚恋平台应依靠信用认证、银行账户认证等手段,完善注册信息实名制。婚恋网站、交友类APP由于对注册信息的审核过于简单或流于形式,导致不法分子使用虚假信息就能注册。如果利用个人信用账户、银行账户等进行绑定,让未经信用认证的用户无法使用相应功能,或者使用“区块链技术”“云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对注册信息进行管理,可以使婚恋交友网站得以净化,提升平台信任度。

同时,互联网婚恋平台可以诚信度、信息的可靠性为标准,对用户进行分级和评价,其获级或评分可以供其他用户在进行交流、交往时参考。

连大有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并于200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但该项标准并非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几乎完全靠从业者自觉执行。“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制定更为完善的行业标准和监管法规,另一方面要引导婚恋交友网站自觉采用这些非强制性标准。”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则认为,近年来,婚恋交友平台发生诈骗、敲诈勒索、强奸等案件时有发生,互联网婚恋交友的安全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

婚恋交友平台应当在监管部门的主导下,成立行业协会,加强合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监管部门应当指导行业协会善用法律武器,督促婚恋交友平台加强对注册客户信息的审核,充分利用大数据,联合工商、工信、公安、网监、法院等相关部门加强认证,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可靠、安全。对一些未尽合规审查责任导致事件频发的平台,应当采取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甚至关闭平台的治理措施。

湖南揽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晨认为,互联网婚恋平台自我约束力不足,“既当法官又当被告”也有失公允。要想最大程度解决互联网婚恋市场的混乱,需要用户、政府监管部门、行业自治组织三方共同努力,三管齐下:

第一,用户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当对方提出金钱往来的时候,要提高警觉:要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要保留相关证据(联系记录、婚恋网站账号、手机号码、微信账号、银行账号等),若发现是骗局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加强立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婚恋交友网站的义务做了原则性规定,例如实名审核、信息传播监管等,但是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互联网婚恋行业的法律规范。为了做到有法可依,应该加快完善立法。

第三,要加强行业自治。我国没有互联网婚恋行业自治协会、互联网婚恋交友行业自律公约以及诚信经营倡议书,仅有部分婚恋企业参与而且没有监管执行的机构,导致监管缺失。只有成立互联网婚恋行业自治协会,由政府监管部门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管和引导,做到自律监管,才能真正实现行业自律。(责编 谢昱航)

(版权属法治日报社《法人》杂志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