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充电桩蓄能
2023-10-09 17:03:55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李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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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李韵石

随着国家新能源政策的推进,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由此带来大量充电需求。但由于多种原因,充电桩市场背后存在的难点和痛点对行业发展产生影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整体拍卖的充电站北京朝阳法院供图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成功完成一起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整体拍卖,在最大程度保护新能源设备完整性前提下,实现执行标的财产复用价值最大化,为充电桩行业发展提供法律护航,具有积极示范和引导作用。

充电桩市场规模将达千亿

近年来,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充电桩行业的投融资逐渐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5万辆和158.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7.7%和26.2%,市场渗透率达到26.1%,提前完成工信部定下“2025年新能源车销量占比25%”的目标。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发展模式逐渐脱离政策指引,开始转向市场驱动。

公安部7月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26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62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9%。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259.4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77.8%。今年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312.8万辆,同比增长41.6%,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26.6%。

“随着油电转换速度加快,未来纯电汽车保有量将持续高速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纯电汽车用户对充电设施的需求。”9月4日,某充电桩经营企业负责人邹祯(化名)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上的充电方式主要分为直充模式与换电模式。其中,利用充电桩充电是最主流的充电模式,分为交流慢充和直流快充。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下称“充电联盟”)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大陆市场充电桩设施增长259.3万台,同比接近翻倍式增长,其中公共充电桩同比增长91.6%,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同比增长225.5%。

对于充电桩的成本,邹祯向记者介绍,交流慢充直接对220V交流电网进行变压整流,成本低廉,单价基本小于5000元,充电时间为6小时至10小时,运用场景主要是个人家庭,市场占比60%。直流快充是目前企业争相研发及布局的领域,通过高电压、大功率缩短充电时间,具备“充电5分钟、续航百公里”技术基础,是目前解决新能源车里程痛点最快速的方式。但因技术复杂、成本高,市场单价在5万元到12万元之间,现阶段市场占有率40%。

“未来,充电桩市场非常大。我国目前正在推进油电转换,当4亿油车的30%换为电车时,充电桩数量最少应该达到一亿台。”邹祯对记者说。

据了解,截至2022年底,全国充电桩保有量为521万台,对比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310万辆,车桩比 (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比值)为2.5∶1,距离理想阶段1∶1比值还存在较大增长空间。

充电联盟数据预测,2023年,随车配建充电桩数量增加340.0万台至681.2万台,公共直流充电桩增加47.0万台至117.1万台,交流充电桩增加56.5万台至160.1万台。以随车配建充电桩或交流充电桩2000元/台、直流充电桩6万元/台单价测算,2023年直流充电桩市场规模为702.6亿元,交流充电桩市场和随车配建充电桩市场规模为168.3亿元,并有望在2024年突破千亿级市场规模。

“盈利单一”商业模式待转变

虽然充电桩数量快速发展,但一些问题仍亟待解决,如无固定车位、场地有限、物业不允许、基础设施配套不成熟等。其中,盈利单一是阻碍投资者进入充电桩领域的最大“拦路虎”。

能链智电CEO王阳曾公开表示,单根充电桩行业平均成本约10万元。一个标准站约10根充电桩、20把充电枪,建站成本约100万元。目前充电服务费约每度电0.4元,单枪单日充电度数平均约100度。在比较理想的情况下,大概3年到4年才能收回成本。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充电桩相关企业近35万家,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另有公开数据显示,按用户使用频率从高到低的品牌,国家电网(e充电)约占33.7%、云快充约占27.3%、星星充电约占26.3%、特来电约占20.0%、南方电网约占17.9%、小桔充电约占15.2%。

虽然头部企业占据充电桩行业大部分市场,但经营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以特来电为例,2019年至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21.29亿元、19.25亿元、31.04亿元、45.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512.26万元、-1.71亿元、-5132.08万元、-2600万元。

对此,9月4日,御行汽车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创始人张旭光告诉记者,新能源发展之初,众品牌为赢得市场“不计成本”地占据相应场地,为此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而市场并没有迅速获得收益,反而造成持续亏损。

张旭光认为,充电桩的使用应更多考虑社会效益与产品利用率最大化,品牌专属充电桩可拆除服务围墙。此外,私人充电桩、专属充电站、公共充电桩、共享私桩在不同充电场景扮演不同角色,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因此优化整合存量充电桩资源是关键。

“只有像加油站一般相互通用,才能让充电桩行业健康成长。”张旭光对记者说。

助力充电桩行业健康发展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我国将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实施意见强调,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社会化建设运营,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近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成功完成一起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整体拍卖,两个充电站拍卖成交价达254万元,最高溢价率234%,在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新能源设备完整性的前提下,实现了执行标的财产复用价值最大化,不仅取得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拍卖竞买人多方利益共赢的良好效果,更是为新能源充电站这一新类型财产探索出了兼顾“规范执行和智慧执行”的财产处置方式,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没想到竟拍出了200%的溢价,这下公司的债权有希望了。”申请执行人、某电力工程公司负责人激动地对记者说。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两个新能源充电站的另一位竞买人也称赞道:“不仅省去了二次施工安装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充电站还马上就能投入经营使用,这次拍卖算是捡到宝了。”

对此,北京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张伟介绍,由于运营充电站涉及的关联方较多,如供电公司、充电站所在的停车管理单位等,各方权责难以作出清晰界定。以往对充电站的处置方式是将其全部拆卸后,拍卖相应充电设备,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将充电站建设过程中所花费的施工成本全部浪费了,不利于此类财产的再利用。拍卖的设备不容易成交,而且成交价也不高。

张伟表示,本案例为保护生态环境、涉案充电站的可持续使用、申请人的债权实现及新买受人的长远收益提供了解决方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三者有机统一,也为后续相关案件提供了参考依据,为充电桩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编审|渠 洋

责编|王 茜

校对|张波  张雪慧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