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简简单单降价的“纯真年代”一去不复返了?
2021-11-08 15: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新闻背景:

每年的“双11”电商购物节,各大平台总是打着诱人的“特惠促销”“百万补贴”“满减优惠”“限时秒杀”等口号,大幅度的优惠吸引着消费者的目光。然而,优惠背后也有不少套路。结合近几年“双11”消费者投诉情况,中消协近日发布“双11”六大消费提示,同时敦促各类电商经营者,多一些诚意、少一些套路,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实惠。


创意图片 中国经济网许子杰制作

优惠促销很可能只是营销口号,不能太当真

“双11”是商家历时多年打造的网购“促销节”,各种“预售低价”“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的宣传词,给消费者形成“买到就是赚到”的心理预期。但事实证明,优惠促销很可能只是营销口号,不能太当真。对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不可迷信所谓的“价格优势”,购买前最好能提前了解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除非是长期跟踪考察的商品,否则千万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详细】

“优惠渐欲迷人眼”的促销宣传,给很多消费者营造了“买到就是赚到,不买就是亏”的心理预期。不得不说,作为消费者“娘家人”的中消协这波提示来得很及时、全面、有针对性:每年“双11”,都会被“巨惠特卖”“百万补贴”“限时抢购”之类的宣传迷雾笼罩。今年也不例外,定金立减、可凑满减、可抽红包等路数齐出,让不少消费者顿感数学知识不够用。【详细】

坑客一时爽,事后没准是泪两行

“嘴上说要优惠,身体却不诚实地玩套路”,这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挖坑举动,自然是透支商家信誉的短视之举。其中某些诱骗欺诈性宣传,如“先涨后降”,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坑客一时爽,事后没准是泪两行。鉴于此,相较于事后对坑人商家点名通报,事先对消费者进行提示来得更有必要。而中消协发布的“双11”避坑指南,不仅是面向消费者的,也未尝不是针对电商商家的,堪为电商促销镜鉴。【详细】

为了参加“双11”,消费者不仅要弄懂比奥数还复杂的满减、满赠、红包、礼券规则,还得把自己练成福尔摩斯,识破其中的套路。这不是消费者应该承担的责任,也不是放心消费应有的良好环境。“双11”全年最贵,消费者找谁说理?首先,平台经营者要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平台发现商家在统一组织的促销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这在法律法规上压实了平台监督商家的主体责任。【详细】

还消费者安宁有序的“双11”

实践中,平台身兼促销活动发起者、规则制定者和实际受益者,不仅对商家有极强的约束力,还应以技术手段进行价格监测,对高于日常售价的商品予以警示乃至暂停上架,决不能甩给消费者,让消费者自担风险。在另一家电商平台上,部分商品就由系统自动进行价格监测,并给出了“197天最低价”的提示。这种平台提供的价格监测应当成为促销期间的标配服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详细】

平台的业务增长离不开消费者,“双11”好看的业绩背后也是消费者一笔笔的订单支撑起来的。因此,在平台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只考虑数据好看,也需要适当停下脚步,有底气地直面自身的问题以及消费诉求提质升级的新变化,少点促销套路和浪费消费者时间的不合理规则,多些优化提升消费体验与品质感知的人性化设计,持续为消费者创造价值。消费者也要以更理性、审慎的态度进行消费,量需而“入”、度入而“出”。【详细】

(以上综合经济日报、工人日报、深圳特区报)

微言大义:

@穆宁-LYN:我要理性消费。

@蒲公英颗星:保护好自己的钱包包,暂时不想购物。

@水水水爱运动:不需要,就不要凑热闹!

@北方姑娘喔:“双11”的各种券,实在算不明白。

@午夜晚风飘:危险的是一颗禁不起诱惑的心。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消费者跟商家斗智斗勇,固然别有一番乐趣。可毕竟“买的没有卖的精”,最后吃亏的往往还是消费者。长此以往,累觉不爱。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买个东西竟然买出了奥数竞赛的感觉,消费者可太难了。时光已逝永不回,那个简简单单降价、干干脆脆打折的“纯真年代”,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吗?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