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沈开举:打破互联网平台信息藩篱,保障公共信息畅通开放
2022-03-10 09:50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彭飞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彭飞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郑州大学教授沈开举

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一些“超级APP”正成为传播公共信息的主要渠道。不过,海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在繁荣市场经济、为公民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也随附着信息割裂和平台封闭的问题。

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郑州大学教授沈开举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畅通信息传播渠道的核心在于打破互联网平台间信息传播的藩篱,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以开放政务类公共信息和服务为突破口,继续助力打破中国头部互联网平台、“超级APP”间彼此封闭和割裂的信息藩篱,将网络平台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持续、有效地深入推进。

沈开举委员指出,微信、微博、抖音等APP公众平台在消弭公共信息与公民之间沟通“鸿沟”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短板。

首先,大型互联网平台APP数据信息彼此割据,政府等公共机构使用者若要扩大信息传递覆盖面,需要在不同平台间重复开立账号并上传、维护信息,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成本。

其次,互联网应用APP具有封闭性,只有注册用户才能获取政府等机构在该平台提供的公共信息和公共服务,这导致注册用户与非注册用户在获取公共信息和服务方面存在不对等性。

最后,当政府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服务被一家或少数几家大型互联网平台实质垄断时,将导致信息和服务出现集聚效应,进而助推大型互联网平台不合理扩张,也将带来不公平竞争。

对此,沈开举建议,将党政、司法等机构通过“两微加一抖”发布的政务类公共信息和服务定性为强制开放的范畴,任何平台不得占为己有。具体而言,应要求相关网络平台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保障其他平台的网络用户能够直接访问或搜索此类信息并使用相关服务。

沈开举表示,针对国家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高校、医院、公园、博物馆等组织及管理机构,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服务应以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避免在不同平台间重复建设和维护此类公众账号。

沈开举还建议,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推动有关行业协会或头部企业制定“政务类公共信息开放标准”,从信息开放的范围、程度以及技术标准等角度制定规则,形成合理的信息开放模式,保障信息开放的可操作性。“对于阻碍政务类公共信息开放及互联互通的平台型企业,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惩戒,进而形成保障和促进互联互通的有效法律支撑。”沈开举表示。

编辑:白馗 责编:崔晓林

校对:张波、赵青、张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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