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高洁:建议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
2022-03-08 10:24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惠宁宁

在多数电信网络诈骗案中,非法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是犯罪实施的源头行为。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保障个人信息权益、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网络文明建设。各执法司法机关持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个人信息源头保护。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诉源治理,向工信部制发六号检察建议。

但是,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和滥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网络违法犯罪仍高位运行,企业数据合规建设和行业治理尚难适应网络时代社会发展要求。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从惩处力度,源头监管等方面,建议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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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

加大处罚力度

最高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人数(10319人)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数(36898人)仍有较大差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多数人员刑罚仍主要集中在三年以下。“对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尤其行业内利用工作便利大规模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缺乏针对性打击治理。对此类犯罪刑罚与泄露个人信息行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不相适应,刑罚震慑效应不够凸显。”高洁说。

高洁认为,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进一步加大刑事惩治力度。她建议,坚持全链条惩治,执法司法机关将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纳入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特别是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部署推进。对于利用工作便利大规模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在刑事立法上设置较普通人员更严标准,并同步加大罚金刑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加强检法沟通,使得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达成共识。在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针对刑事被告人及连带责任人单独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中,可以提出惩罚性赔偿,以提高违法成本。

完善维权途径

在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案件中,个人维权普遍存在取证固证难、维权成本高、获赔数额低、周期长等问题。近年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一定程度弥补了上述不足,但其他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极少。检法对于公益诉讼案件惩罚性赔偿等诉讼请求认识还不完全一致,公益损害难以有效修复和预防。

高洁建议,进一步完善大规模侵害个人信息维权途径。检察机关应把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打击网络犯罪、推进网络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向合力,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源头治理。尤其要聚焦侵害个人敏感信息、特殊群体个人信息以及大规模个人信息案件,关注重点行业部门和大型平台企业,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以点带面,形成有力声势。

加强源头治理

行业平台内部监管也存在一些漏洞。如互联网企业、网络平台和公共服务部通过App收集储存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信息被窃取、泄露和滥用的情况屡见不鲜。此外,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较为突出,如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面部特征等生物特征信息收集使用不规范,后台自启动、关联启动、私自调用权限上传个人信息,录音、拍照等敏感权限滥用等。

而且,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亟待增强。一些重点行业部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明显缺位,部分从业人员法治观念淡薄,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甚至走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道路。高洁认为,持续深化行业教育和社会警示,强化源头预防。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效应。同时,还应结合司法办案,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加强合规建设特别是数据合规,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

作者|《法人》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芳 张博 岳铼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