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推动互联网生产要素自由流转
2021-10-21 11:51 来源:法人网 作者:沈伟伟

文 《法人》特约撰稿 沈伟伟

回溯互联网发展史,在其产业刚刚萌芽的1995年左右,没有什么技术上的壁垒,确如其名“互联互通”。但现如今,“互联互通”似乎变成了另一个问题,大型平台出于自身商业诉求,纷纷竖立起壁垒,反而需要政府管起来,通过政府干预来实现各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互联网产业从最初开放、多方获益的旧业态,走到现在封闭式的互联网新业态,大背景是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商业模式在20多年来发生的转变。平台封禁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封禁行为可能导致中小企业被扼杀在进入市场的门槛之前。

人们不难发现互联互通的两套逻辑,一是政府去管制逻辑,或曰市场逻辑,二是政府干预逻辑。这两套逻辑在现实中如何发挥作用,决定了互联网互联互通过程中规制策略和规制手段的合理性。

如果把平台纯粹作为企业来对待的话,这些封禁行为是企业出于自身商业利益选择的结果。在注意力经济时代,平台盈利需要让用户停留在我的平台上,或者在平台上面产生消费行为,或者哪怕不消费,只是浏览行为,最后都会变成数据,变成用户画像、广告推送、数据衍生利用等商业盈利模式的基础。这是市场逻辑。

但问题在于,是不是所有平台都可以被作为一个单纯的企业来看待?实际上现在中国互联网已经发展到了“下半场”,尤其是现在国家强化反垄断监管的背景下,平台往往不被看成是一个单纯的企业,而是把它当做公共公司、公共基础设施,也可以把它当成对市场有非常强控制力的巨头。如此一来,它的一些封禁屏蔽行为,就将影响到整个消费者群体的选择权。

实现市场开放互联互通,本质上是要求网络生态、网络市场里的生产要素可以更自由流转,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持市场正常运转。为了保证市场中生产要素能够更顺利地流转,更为了保证那些尚未积累到很多市场资源的中小企业能进入市场,账户、支付方式等都需要互联互通,拆除这些平台设置的竞争壁垒。(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责编:白馗、编审:崔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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