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重集团原董事范卫民被“双开”
2021-06-30 14:05 来源: 作者:

◎ 文 惠宁宁 整理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原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范卫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范卫民

4月19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范卫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资料显示,范卫民1963年出生,山西临猗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起进入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质检处技术科科长,技术质量部技术科科长,技术质量部副部长、部长;2003年1月起历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减速机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等职;2009年—2010年任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2年4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被免职。

涉嫌多项违纪违法

经查,范卫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虚报冒领奖金,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接受他人提供的房屋装修服务;未经组织批准擅自改变出国考察路线,在干部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亲属在职务提拔方面说情打招呼,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落实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不力,违规设立子公司,违规实施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范卫民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范卫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班子成员接连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这是自去年10月起,太重集团第六位被查的在职或曾在此任职的班子成员。

2020年10月12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创民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省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简历信息显示,从2012年2月起,王创民担任太重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达8年之久。

同一天,范卫民也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

随后,该集团原副总经理杜美林,原总经济师曹纪生,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志德等先后被查处。

此前,山西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太重集团党委进行巡视,就点出了其班子建设有差距的问题。巡视整改期间,山西省委已对太重集团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集团党委重点解决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问题。

集团经营状况每况愈下

官网介绍,太重集团前身为太原重型机器厂,始建于1950年,是新中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座重型机械制造企业。作为“共和国长子”,累计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2000余种、3万余台套装备产品。太重集团主要成员单位包括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太重集团煤机有限公司、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在岗员工9800余人,总资产533亿元。

据报道,在王创民、范卫民等人担任高管期间,太重集团近年营收和净利润每况愈下。数据显示,太重集团2017年营收160.02亿元,净利润0.02亿元;2018年营收128.49亿元,净利润0.03亿元;2019年营收125.49亿元,净利润-10.55亿元;2020年上半年,太重集团营收58.3亿元,净利润-5.18亿元。

“靠企吃企”一直是国企反腐的重点任务之一。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董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范卫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