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变了味的“促销战”,波司登“0.28元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2022-11-11 18:59 来源:法人网 作者:惠宁宁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不仅要避免“踩坑”,还要学会维权


伴着深秋的落叶,一年一度的“双11”大促如期而至。10月下旬,各电商平台便一窝蜂掀起促销风暴,为即将到来的“双11”加温预热,购物达人们也都摩拳擦掌,就等着时机一到,抢占先机“买买买”。

然而,近年来,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6·18”“双11”“双12”“2·14”以及元旦、春节等特殊节点,掺杂着各类虚假广告、购物骗局的各种促销活动甚嚣尘上。

今年“双11”,各种虚假宣传仍然存在,且花样翻新,名目繁多,一场“非正常”促销竞赛已然在云端打响。

先涨后降,波司登惹争议

11月11日,“双11”的正日子,知名品牌波司登却登上了热搜。上海市民李女士爆料,她原计划在某平台波司登旗舰店购买一件羽绒服外套。她称,这件外套在9月份时,平台的价格是券后979.28元。本来她准备在“双11”打折时购买,没想到在“双11”预售期间,该款羽绒服的价格提升至1349元,领券购买后的实际价格仍为979元,也就是说,这款羽绒服比平时只便宜了0.28元。

对此,波司登官方客服回应:因为店铺活动力度不一样,价格也会变化,但只要这个价格不超过衣服的吊牌价,就都是合理的。

消费者对波司登客服的回复显然不满意,众多网民在波司登官微、旗舰店留言表达不满,而作为一直以来口碑不错的世界品牌,这个“双11”,让波司登切身感受到了冬天的寒意。

近日,《法人》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是波司登,也不仅是今年,商品进行“先涨后降”以制造虚假优惠,早已是一些商家惯用的招数。有消费者称,自己一直关注的商品,存放在购物车里,“双11”临近,却发现商品涨价了,虽然商家通过赠券、打折等方式体现了降价,但其实,降价后的价格,和先前存在购物车里的价格差不多。“我决定不在‘双11’期间下单了,因为我发现,大部分商品促销价都是先涨后降,还不如平时的小活动划算。”11月6日,辽宁鞍山消费者钟女士对记者说。

“这种情况我也碰到了,购物车里好几件商品都涨价了。”山东济南市民陈小花(化名)告诉记者,她看中的一款羽绒服,10月中旬的价格是269元,但10月28日的到手价变成了399元,10月31日的价格竟然变成了425元。“客服回复说,优惠变了,价格也会变动。”

记者就此类问题询问某电商平台客服,得到的答复是“不同的活动,促销规则不同”。

满减套路,诱导不断花钱

相对于老掉牙的“先涨后降”,近几年电商江湖又不断创出新的戏码。比如,商家满减促销中,消费者付款时,需要叠加各种优惠券,凑够指定金额才能用上,而实际上,所得优惠也没有商家说的那么划算。“这种满减套路,让消费者眼花缭乱。诱导消费者不断花钱。”消费者刘先生对记者说。

除了“凑单”,还有的平台设置了“公益宝贝”,声称消费者每交易一次,其中0.1元将用于公益捐赠,但到底是否捐赠了,捐到了哪里,大多数消费者是不知道的。还有平台对电商进行星级评价,比如某宝,某网店一件商品都没卖出去,平台就给了五星级评价,这显然欠妥。还有一些商家给出“好评返现”承诺,消费者如果给好评,将返回(奖励)两元钱,“用小恩小惠吸引大家去点赞,这样的好评可信吗?”一位互联网购物达人向记者抱怨。

个别商家还和消费者玩起了文字游戏,重庆一男子在网上购买薄荷叶,收货后,发现买到手的却是“薄薄的荷叶”。商家的描述看似也没有错,实际上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物品,让人哭笑不得。

“我在直播间拍到一元商品,满心欢喜付款下单,却迟迟收不到货。”消费者萧乐对记者说。类似的情况在直播电商平台时有发生。许多商家为了引流,常以“一元秒杀”“低价抢购”作为吸引消费者的噱头。然而,当消费者拼尽手速抢购后,却迟迟等不到商品发货。

有业内人士表示,电商平台经常利用“秒杀”“新客低价购买”等方式引流,而后却采取各种理由不发货。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现在电商的营销方式,已经和网络传播密切结合,传统的叫卖方式通过网络直播实现带货,其好处是能让消费者更加直观地了解商品,不足之处是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作为长期关注互联网商销的法律人士,杜兆勇希望通过媒体告诫消费者,网购时需要处处留心,以免上当受骗。“网络时代,从销售模式到促销手段,从商品选择到付款下单,网购方式逐渐多样化,在享受购物方便快捷的同时,也要警惕各种‘坑’的存在。”杜兆勇坦言,尽管近年来国家对电商平台的监管严了很多,但有些方面依然不能大意,保护消费者权益任重道远。

电商平台,需提高合规意识

“电商平台的一些商家也许会认为,耍个小聪明,宣传上稍微夸大一些,不是什么大错,大不了退货退款。但这些‘小毛病’不仅有违诚实守信原则,也存在违规甚至违法问题。”11月10日,一位互联网企业高管向记者表示。

针对电商平台存在的虚假宣传、诱导式促销等问题,11月6日,接受记者采访的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虽然APP营销活动多以其自身发布的活动规则为准,若活动规则中没有明确法律禁止性规定,则该活动规则是有效的,法律并不会对商家或平台的营销活动进行过多限制,但如果查明商家存在“欺诈”“虚假”“恶意”等行为,其监管手段和处罚是非常严格的。

11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先涨价后降价”的过程中,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分别受到了侵害。“消费者在信息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对商品真实价格不知情,无法作出理性选择。知情权、选择权受到侵害,何谈公平交易权?”

刘俊海认为,平台要加强合规建设,首先应该进行行业自治,以消费者评价来建立对电商的评价等级,促进公平竞争。让电商处处留痕,让消费者处处知情,并且有选择权、退款权。

“关于电商违法的认定和处理,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最广泛使用的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民法典、侵权责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慈善法等。”刘俊海建议,消费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首先,应当与商家友好协商,退钱是上策。协商不成,可以找消协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但是消费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应证据。

责编|白 馗

编审|崔晓林

校对|张 波 张雪慧

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