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不实报道引发舆情 打击网络虚假宣传亟待法律规范
2022-06-14 16:22 来源:法人网 作者:李硕秋

文《法人》全媒体记者 李硕秋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新闻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快速提升,简便而快捷的传播渠道,让更多人成为信息的创造者,乃至拥有了部分媒体属性。

但互联网上日益增多的信息,常常让人真假难辨,一些为了炒作热度、赚取流量、敲诈钱财而编造出来的虚假信息,给个人、企业和国家的名誉、口碑以及安全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对于这些虚假信息存在的潜在危险,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文艳律师对《法人》记者表示,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自媒体平台的兴起,网络平台也成为人们自由表达言论的公共空间,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平台发表言论是要受到法律约束的,切忌随意发表不当个人言论,以免侵犯他人名誉权。

肆意的原创“新闻”

当前随着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日益壮大,有些企业在没有新闻资质的情况下,却打着原创标签,做起了新闻报道,有的企业甚至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还在互联网上散播不实信息。

近日,上海疫情刚刚有所缓解,一篇标题为《“次日达”变“次月达”,京东物流为何“折戟”上海?》的新闻快速在网上传播。

来源:环球老虎财经原创报道

此条新闻中,通过大量不具名采访,以上海消费者的口吻表达了对京东物流配送时效、运输能力等方面的质疑,甚至通过某位上海居民在某日观察得出的不同快递公司配送包裹的数量比例和次数,便推断出“京东物流从来不是‘快递’”的结论。

然而,这篇极具代入感的新闻来自一家名为“环球老虎财经”的自媒体。通过查阅该自媒体的公众号和网站所发布的新闻,记者发现,其中多是带有自采的原创新闻,且企业负面报道居多。

不仅如此,记者发现在一些负面报道中,居然还夹杂着大量未经核实的臆造信息。

如在一篇名为《中国软件4亿再投贵州易鲸捷,谁是背后的“利益推手”?》的稿件中,出现了当事人“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而遭到国家税务总局立案查处”的表述,且此报道还一再强调当事人的偷逃税行为已被证实。

但从国税总局针对检举给出的查办结果反馈来看,并没有作出“阴阳合同”偷逃税的判定。

众所周知,“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是我国税务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一经发现必将重罚。而这种行为也将触犯我国刑法,当事人不仅要缴纳罚金,更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可在上述查办结果中,国家税务总局只要求当事人补缴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并未提及罚金和其他处罚。

此外,该报道还明确指出,由于当事人被举报偷逃税,导致中国软件对易鲸捷的战略投资搁置了两年,而近日中国软件重启此项投资,背后存在神秘推手。

据悉,易鲸捷是一家从事国产数据库研发的企业,其产品已在贵阳两家银行核心交易系统中得到应用,而此前有数据库专家调查表示,目前基于国内数据库的银行核心交易系统数量不足10家,大部分银行依旧采用Oracle和IBM等国外公司的数据库产品。

在全球科技竞争日渐加剧,地缘政治紧张的今日,国内拥有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可能因为某些自媒体的不专业、臆断而遭到网络攻击,甚至形成网络暴力,从而导致负面舆论制约企业发展,这样的影响后果细思极恐。

某官方媒体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新闻无小事,每一篇报道都有可能关系到企业、行业,乃至国家的利益,要确保文中每一个信源的准确性与真实性,不能为博人眼球,而做了不实信息的传声筒,或是夸张、篡改原有信息。

来源:上海市网信办官方微信


对于此种没有资质,却在进行原创新闻报道的现象,网络监管部门此前已有关注。早在2019年7月,上海网信办便发布公告称,上海鸣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环球老虎财经”网站及自媒体号以爆料揭露内幕、翻炒旧闻、违规自采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所谓的舆论监督原创报道。该互联网企业在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已严重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上海市网信办负责人强调,无论是网站还是自媒体,未取得互联网新闻资质许可,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上海市网信办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无独有偶,近日南昌市网信办在巡查中发现,微信公众号“南昌新东方素质中心”和“南昌上学记”发布的《最新!南昌市中小学返校时间确定!》一文,传播虚假开学信息,混淆误导群众视听,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学造成了负面影响。

南昌市网信办针对两家微信公众号运营主体,南昌市新东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栖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立案调查,最终作出罚款并暂停更新微信公众号的行政处罚。

企业与个人如何维权? 

在当下信息爆发的时代,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无论大事小情,人们总习惯上网查询一番。随着信息传播渠道的扩大,媒体的功能与权利也被放大。这也是一些没有新闻资质许可的企业大费周章地去做原创新闻报道的原因之一,而这些舆论监督报道背后所产生的利益不言自明。

在如今的网络大环境下,媒体具有极大优势,很多企业会将媒体和记者戏称为“天然甲方”或“无冕之王”,而对于一些自媒体的不实报道与攻击,企业与企业高管往往是敢怒不敢言,常常选择沉默来降低事件热度,或者去寻求其他方面的合作。

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但有时即使企业有足够证据证明媒体报道内容不实,可在与媒体沟通更正或删除新闻报道时也要花费很长时间,这便导致不实新闻报道在网络上传播的时间更久,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大。

面对上述情况,企业与企业高管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娜对记者表示,对于“爆料”企业与企业高管的媒体而言,如果仅仅为了“时效优先”、获取大量关注和流量,却没有事先对相关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调查与核实,一旦报道出现与事实不符,导致企业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地位和声誉受损,影响企业正常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或造成企业破产等严重后果,则媒体将面临因其报道内容失实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风险。

对于一些更为极端的情况,李娜说,如果一些媒体利用自己受众多、传播渠道快、覆盖面广的优势,通过报道负面或虚假消息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牟取非法利益,则该媒体及其主要责任人可能因此涉嫌刑事犯罪而被追究责任。

依法净化网络生态

互联网虽然是一种可以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信息技术,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为了净化网络空间,中央网信办协同有关部门近年来针对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等问题多次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

今年3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关于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具体介绍了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重点包括10个方面的整治任务,其中之一便是“清朗·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专项行动。

具体来看,该专项行动是面向网上新闻信息重点生产、传播平台,分阶段开展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加大网上新闻信息传播源头治理,把牢导向关。严打重点传播平台违规采编、超范围转载、篡改新闻标题、违规PUSH弹窗推送等行为。深化“自媒体”涉新闻信息网络传播乱象治理,集中清理违规账号和信息。

2017年6月1日,我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但该项法律更侧重于维护网络空间主权与国家信息安全,对于网络暴力、虚假新闻传播的规范与法律责任有待加强。

编审:崔晓林

责编:惠宁宁


校对:张波 张雪慧


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