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多名干部因破坏营商环境被纪委监委通报
2020-11-12 09:42 来源:内蒙古法治在线 作者: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颜爱勇

2020年11 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向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透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警示作用,现将呼伦贝尔市近期查处的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向媒体通报。这5起典型问题具体为:

1、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张永林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问题。

张永林在担任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和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主任期间,人为设置障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对企业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以低于市场价格300余万元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并索取价值70余万元房产一套;帮助不法企业实施不正当竞争,违规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他人请托,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私利。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永林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吉宏串通投标,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2018年7月,呼伦贝尔农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某项目投标过程中,梁吉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利益。梁吉宏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亲属承包工程项目,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权益。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给予梁吉宏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市发改委原副主任、能源局原局长高宝坤借企业申报项目资金之机收受财物、谋取私利问题。

2017年11月,高宝坤利用职务之便,借某项目扩建评审和某物流企业申报项目资金之机,谋取私利,收受两家企业好处费70万元,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原则,破坏了营商环境。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给予高宝坤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阿荣旗原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冯方祥侵害企业合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2017年5月,时任阿荣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冯方祥应下属刘某某请求,利用职权向某房地产开发商打招呼,刘某某以低于同期市场价60余万元的价格购得门市房两套,使企业合法利益遭受侵害。2012年至2017年,冯方祥作为政府旗长,本应积极履行职责,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审批和生产经营方面的困难,但他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多名企业主财物。经市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市纪委监委给予冯方祥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阿荣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杰滥用职权,破坏市场监管规则问题。

2015年,时任阿荣旗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杰利用职务便利,授意时任旗发改局局长田敬君(另案处理)放宽审核条件,违规为阿荣旗仙人洞旅游度假山庄申报国家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帮助,破坏旅游市场发展秩序,致使国家专项资金损失1400余万元。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问题,有的违反法律法规,与投标人私下串通,暗箱操作;有的吃拿卡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有的违规违法插手工程项目,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这些问题,严重破坏营商环境,严重妨碍相关政策落实,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形象,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纪法观念、规范廉洁用权,担当负责、积极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涉企服务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日常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下沉一线监督执纪,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惠企政策不落实、审批服务“中梗阻”、服务企业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企业发展的腐败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曝光力度,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振精气神,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