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加码,催收公司变身金融调解中心
2025-06-20 11:29:16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姚瑶

◎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白馗 见习记者 姚瑶

长期以来,不当催收对债务人及其关系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严重干扰债务人的正常生活及单位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不当催收,包括恶意催收、暴力催收等,多体现为使用威胁性的语言,对债务人进行恐吓,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社交媒体等方式频繁骚扰债务人及其家人、朋友、同事等。更有甚者,可能存在非法入侵公民住宅、殴打债务人等情况。

《中国金融消费者投诉指数报告(第2期)》披露,不当催收是金融消费者投诉的绝对“重灾区”,2024年前三季度投诉量达到21.6万笔,占到整体的47.1%,且每月的投诉占比均在40%以上,7月份甚至超过50%。催收行业“灰色地带”频现威胁、骚扰、伪造法律文书等乱象,其治理是一场法律、技术与社会共治的持久战。随着监管的深入,催收应如何走向规范?

从“深夜轰炸”到“阳光催收”

数年前,张先生的朋友曾在某金融贷款软件上借款约5万元,随着利息的增加,债务越来越繁重。“他当年借钱的时候,填写我作为联系人,后来钱还不上,更换了手机号码,网贷公司联系不上他,天天给我打电话,我还在深夜收到过一些莫名其妙的催款短信。”近日,张先生告诉《法人》记者,借款的朋友在填写联系人时并未征求张先生本人的意见。面对网贷公司的催款骚扰,他也没想到解决办法。

但从两年前开始,张先生接到网贷公司电话的频次开始明显下降,今年以来,他没再受到催收电话的骚扰。张先生分析,这可能与近几年陆续出台的监管政策有关。

近年来,为了解决不当催收的问题,各项政策相继出台。2024年3月,《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发布,要求金融机构对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定期评估,并严格禁止采取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手段。今年2月28日,国家标准《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以下简称“风控指引”)发布,这是我国首个针对贷后催收的国家级规范,该规范目前已施行三个月。

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风控指引自今年施行以来,通过划定行为边界、强化主体责任与技术治理,显著遏制了非法催收乱象。比如,浙江某债务人反馈,其每日接收的催收电话从20余通降至3通规范提醒。这一成效源于新规对催收时间(每日22:00-8:00禁止)、频次(电话≤3次/日)、对象(仅限债务人)的刚性约束。

“风控指引明确规定,催收对象仅限债务人、担保人及连带责任人,禁止联系无关第三人,并严禁聘用有暴力犯罪记录的人员。”尹玉告诉记者,某试点城市数据显示,推行温和催收后,投诉率从8.5%骤降至4.2%。更深远的影响也在数据中显现:今年一季度,全国暴力催收投诉量同比暴跌80%;今年上半年,主动协商还款率,同比提升了65%,征信修复申请量增长了120%。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青春告诉记者,在风控指引施行后,催收形式发生明显改变,以往暴力、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正逐渐被摒弃,取而代之的是合法文明、高效有序的沟通方式。比如,通过合理的还款提醒、协商还款方案等方式,敦促债务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可通过依法提起诉讼等法律方式实现债权。

但记者也了解到,虽然在风控指引等多项政策出台发布后,不当催收现象得到遏制,但仍未根除。近日,记者发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暴力催收相关投诉超过76万条。那么,在监管层层施压下,催收公司究竟是如何逃避监管的?

催收公司“变身”求生

曾经在催收公司工作的冯靖(化名)告诉记者,多年前,催收公司采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的现象并不少见,很多公司通过一些渠道获取到债务人及其亲友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以及工作单位后,就电话联系债务人及其亲友进行言语威胁。有的公司还会采用专业的骚扰软件,对债务人的联系方式进行“爆破”,通过短时间内不间断拨打债务人电话或发送短信进行骚扰。

▲制图/宋逗

“催收公司要做的工作是帮债权人要账,如果打电话语气温和,很难催回欠款,这也许是不当催收现象仍然存在的原因。很多公司会讲‘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话是没有错,但一些过分的暴力行为的确应该整治。”冯靖说。

据冯靖透露,催收公司逃避监管的形式多种多样,通常催收人员会用不同的虚拟号码进行催收。在发送催收内容时,会使用同音不同字的文字进行表达,尽可能避开平台的文字筛查。

“催收公司的多数员工都是以外包的形式工作,公司不仅能够节省成本,风险也更小。如果真的出现违法行为,催收公司便声称其违法行为是个人行为,以此逃避法律责任。”冯靖说,近几年还有一些催收公司转型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通过“变身”的方式逃避监管,部分催收公司实则继续沿用暴力手段。

记者了解到,金融调解中心并不是专门负责催收的机构,其主要功能是为金融争议提供调解服务。从业务模式来看,这类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属于司法诉讼的前置环节,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先了解调解意向,由专业的调解员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调解,帮助争议双方达成一致,从而快速解决纠纷。然而却有不法分子顶着“调解”的名义进行催收。

尹玉认为,催收公司“变身”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实质是利用监管细则存有空白与漏洞的“时间差”打擦边球。

“目前,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尚不明确,存在监管空白区域。这使得部分‘变身’的催收公司能够利用监管漏洞继续从事违规催收行为。许多所谓的‘调解中心’在设立过程中并未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存在手续不全、违规设立的情况。其实际业务仍以催收为主,且部分机构继续采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

尹玉提醒,只要催收公司行为仍涉及暴力与威胁、非法拘禁等违法催收等手段,就会触犯法律。

胡青春表示,目前,针对“变身”催收公司,虽然没有专门的针对性法律,但现有的法律法规足以对其进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债务催收中的权利义务、个人信息保护、禁止暴力威胁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这些法律适用于所有从事债务催收相关业务的主体,无论其名称如何改变。

此外,2019年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亦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使用软暴力催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同样予以规制,根据不同情节,依法可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既有的法律对不当催收、违法催收已经有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无论如何‘变身’,只要实施了违法行为,都无法逃脱法律制裁。”胡青春认为。

催收行为必须合法合规

“风控指引施行以来,部分催收公司对业务及工作形式进行了调整。”冯靖告诉记者,不少催收公司重新明确了催收行为的规范和流程,尤其对催收人员重新进行了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花八门的催收行为,在多项监管规定出台施行后,非法催收现象虽有遏制,但仍未根除。尹玉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催收行业常见的“底薪+高提成”薪酬模式,使得催收人员在利益驱使下,不惜触碰法律与道德底线,采取各种违规手段进行催收。另外,部分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诉讼风险,将催收业务外包给催收公司,但对催收公司的管理不力,导致其为完成任务获取利润,容易采取违规催收方式。

“目前我国针对催收行业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对于催收行为的界定、催收机构的资质审批与监管、违规催收的处罚标准等方面仍存在模糊地带。”尹玉表示,监管实践中,也存在多部门监管职责交叉、协调不畅的问题。金融监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对催收行业的监管上也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

风控指引在实际落地层面上还存在一定的“堵点”。尹玉分析,该指引虽然是国家标准,但还未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管机构监督执行。“比如,催收机构如果不执行,如何对其处罚,谁来处罚,这都需要明确。为了推进风控指引切实落地执行,建议监管部门拟定相关实施细则。当前监管仍面临技术对抗加剧与债务人举证困难等挑战。部分催收机构使用加密聊天工具、虚拟号码,更新速度远超监管技术库。70%的非法催收发生在上门或一对一沟通场景,债务人因恐惧未留存证据,这也可能导致公安机关难以立案。”尹玉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一部)副主任于扬舟对记者表示,解决非法催收问题的难点在于,不能仅依赖法律法规的完善,要通过金融机构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债务人法律意识提升多方面共同发力。

“催收要走向合法合规,需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标准化催收流程,明确不同逾期阶段的处理措施。加强行为监督,建立催收行为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催收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于扬舟认为,金融公司应该明确催收对象,只能通过合法途径联系债务人,如合同约定电话、住址等,不得骚扰无关人员。在联系不上债务人时,可以联系债务人的预留联系人,询问债务人的联系信息或请其代为转告债务人与催收人员联系,但不得透露债务人的详细欠款信息和欠款金额。

胡青春表示,除了风控指引和《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还有多部法律法规对催收行为有明确规定。随着监管的不断深入,催收业务将逐步走向正规化、合法化。催收公司应积极适应监管新要求,加强自身合规建设,通过合法、文明的催收手段,解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纠纷,共同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责编|王 茜

编审|渠 洋

校对|张 波 张雪慧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