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扬舟:破解中介服务机构法律风险迷局
2025-07-31 16:17:57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渠洋 李辽

◎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渠洋 见习记者 李辽

“不知道今晚几点能到,如果一小时后联系不上我,就去报保险吧。”这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扬舟作为某案件辩护人时,在前往当地途中给家人发送的信息。当时是2024年冬日的一个深夜,内蒙古呼伦贝尔的乡道上大雪纷飞,雪已经掩盖了大部分公路,气温低至零下37℃,四周漆黑一片······

这段经历让于扬舟记忆深刻,他坦言:“案件委托人现在都不知道,我们辩护律师是在用生命办案。”所幸案件最终得到了相对理想的结果。“我们与检察官进行了多次沟通,他们仔细记录下我们的辩护意见。在反复递交补充意见、深入研究法律构成后,检察官最终采纳了我们的大部分观点。”于扬舟的话语中透着自豪,“当事人原本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我们的辩护,当事人也已经出来了。今年又新增了一个经典案例,这让我特别有成就感。”

▲于扬舟向记者讲述2024年冬天在办案途中遭遇大雪的经历。 宋逗/摄

刑辩律师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当事人的人生。案件对于当事人家庭来说重如千钧。“每当当事人全家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律师身上时,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感会时刻压在心头。”他坦言,那些反复推敲的辩护要点、法庭上据理力争的每个细节,背后都是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而当案件得到理想结局时,从心底升腾的成就感,绝非金钱所能衡量。”

父子两代人的职业接力

于扬舟的父亲是一名资深律师。童年时,他常看见卷宗和带有红色公章的法律文书在父亲办公桌上堆叠成小山,听当事人家属对父亲的倾诉也成为日常,于是他心底渐渐埋下了对律师职业的向往。2011年,于扬舟正式成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之后转向刑辩领域。

从律师助理、普通律师到备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再到部门主任律师、中国区董事,短短几年,于扬舟几乎每年都有新的变化。现在的于扬舟透着淬炼后的沉稳。“早年,我把职业形象看得很重,见客户要西装革履、不苟言笑、正襟危坐。”但这些年,他更看重真诚的分量,“我更愿意和客户聊一些真话、实话,甚至是他们不愿意听的话,即便没能促成委托也没关系。”

尽管父亲做了多年律师,在老家较有声望,但于扬舟刚执业时还是选择去北京发展,并没留在父亲身边。

那时候,在他看来,三四线城市的案子类型都比较单一,律师容易局限在固定业务中,而且少不了各种应酬。但北京不一样,每天都能接触到各种复杂案件,既能快速提升专业能力,工作环境也更纯粹。

“刚开始,我给大律师当助理,每月只拿北京当时最低的工资标准,想的就是能够多看、多听、多学。”他回忆说,那时住在河北燕郊,每天挤公交、拼车去北京上班,但条件再苦也没想过回老家接父亲的班。“他做他的,我做我的,可能就是因为心底那股倔强。”他打心眼里想走出和父辈不一样的律师道路。

父亲会给他业务上的指导,比如,怎么做刑辩律师、怎么维护客户,还提醒他作为刑辩律师要注意避免伪证罪、违规会见等执业风险,这些建议他一直记着。但父子俩的关系起初有些微妙。“刚做律师那几年,父亲可能打心眼里觉得我年轻,瞧不上我,觉得我成不了气候。回老家去他办公室,他很少跟客人介绍我。”

直到执业第十年,父子俩才第一次合作办案。当时老家有一起影响很大的职务犯罪案,正好赶上于扬舟回老家办理案件,父亲就让于扬舟接手,一起担任辩护人。“可能是终于认可我的能力了。”于扬舟连夜精心准备了辩护意见,和父亲一起上法庭为当事人辩护。

从那以后,于扬舟察觉到父亲对他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现在企业、个人出海合规这类新课题,父亲会主动问我应该如何应对和处理。去他律所做客,父亲还会跟客户介绍说,‘这是我儿子,也是律师,比我更专业,听听他的意见。’家庭聚会时,他也开始念叨我这些年的不易和努力。”

中介服务机构雷区扫描

于扬舟办理的案件中,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案件占比较高。房产中介、留学服务、咨询公司这些机构,最容易涉及的就是诈骗问题。

“其中有一种最简单、粗暴的套路,寻找多个客户,作虚假承诺,哪怕只骗成一个,都能赚到钱,还能占用大量资金。”于扬舟说,很多中介服务机构就是靠投机取巧、打擦边球的方式,产生了一系列违规操作。尤其是户口办理、车辆交易、房产过户、社保代缴、升学留学、移民服务等领域,是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容易触发的雷区。

他举例说,比如,一些孩子想留学但条件不符合,家长找到留学机构,有的工作人员会承诺“只要交足服务费就能办下来”,并表示“有人”“有渠道”“有资源”“没问题”,其实根本不具有这方面的能力,一拖再拖,钱款又不能及时退还,这就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金融类中介机构也有类似问题,比如所谓的“保贷公司”(也称“手抄贷”),于扬舟代理过一些此类较有规模的案件。“这类公司专门帮征信黑名单个人‘包装’贷款,明知客户贷不下来,却故意收取服务费,后端根本不具有运作金融机构放款的能力,最后以客户自身没有配合好等理由告知客户贷款失败。”实际上,这是一家保贷公司甚至几家公司为了侵吞已收取的服务费而自导自演的一出“好戏”。

“有的房产中介机构同样有这种情形,比如,购房者没有北京户口或5年社保,中介机构就承诺‘交一笔钱帮你空挂社保’,甚至可以办理北京户口。”于扬舟认为,首先,空挂社保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所谓办理北京户口可能涉嫌骗取国家机关公文等刑事犯罪;中介机构可以对客户提供合规的服务咨询,而不是虚假承诺办理结果使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款项。如果承诺无法兑现,就必须有合理完善的退款机制,不能以“帮你找人办事”为由收钱后拒不退还,甚至直接“跑路”。这不仅是中介机构一方面的问题,行为人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前段时间,于扬舟接了一个案子:某留学服务机构因目标国家政局变动,业务受阻,之后被质疑涉嫌诈骗。在找到于扬舟后,他第一时间向机构老总确认了案件的核心问题:“你们机构是正常办理留学服务,还是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帮人骗取居留权?”机构解释称,他们与当地大学确实合作多年,已成功送数百人留学,此次是因为目标国临时加强了对外籍人员的管控而业务停滞。

针对这种情况,于扬舟给出建议:要通过完整的证据还原事实真相,向相关部门清晰展示服务内容、标准化流程、过往的成功案例,以及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原因。

他结合现行法律分析企业的处理逻辑:中介服务不能只靠一句“交钱我来办”,必须做到服务可视化。从申报材料清单、客户材料收集协助,到申报流程跟进、出境手续办理,都要形成可追溯的服务链条,每个流程、每份合同都要经得起推敲,这才是实质性的为客户提供留学咨询的服务。要在客户认可的情况下让其支付服务费用、手续费用,并告知其风险,而不是以“服务”为名,实质虚假承诺结果,导致客户陷入错误认识。

他说:“真正的留学中介服务,应该是从材料准备到出国留学全程的精细化支持,甚至是护照的办理辅导过程都要明确,而不是模糊地承诺结果。只有把每个环节都做成‘看得见的服务’,并且得到客户的认可,才能规避法律风险。”

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送礼走人情”等违规行为,医疗中介机构的诸多不法行为随之暴露。于扬舟说:“这些中介机构长期存在灰色利益链条,当相关企业来咨询时,我们应该把这些潜规则的违法性厘清纠正,这是律师的一个重要课题。”

其实法律市场也是一样,当前法律服务公司野蛮生长,甚至机构数量可达律所的数倍。市场的开放、良性的竞争是法律行业健康发展的表现,于扬舟并不排斥法律服务公司的存在。但其运营模式却风险频发:一方面靠“灰色服务”噱头误导客户,另一方面通过虚假承诺给客户制造误解。“这类机构的咨询人员大多无律师执业资格,只能提供法律咨询,不能代理案件,但其中有一个常见操作——将客户转包给律所。”

问题往往出在前期的承诺环节:一部分非法律从业人员,对于案件风险认识不足,导致一些法律服务公司为了揽客常作出不实许诺,待律师接手后,客户因前期被误导,对案件结果产生过高预期,一旦案件结果未达预期便要求退费,这让律师十分难办。更有甚者,咨询人员虚构“关系背景”,谎称能通过人脉影响案件走向,最终无法兑现又拒不退款,极大破坏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公信力与行业生态,这不仅违法、违规,甚至涉及刑事犯罪。

当潜规则撞上法律红线

中介机构乱象频发,原因在于行业缺乏统一标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薄弱。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法律是首要的保障,不能触碰法律底线,要仔细研究国家政策,去了解哪些红线是绝不能触碰的。”于扬舟强调,企业家若能尽早树立法律意识,可以助力企业行稳致远。“可聘请法律顾问,尤其在涉及刑事法律风险时,需设计合法合规的经营路径,从源头保障企业运营安全。”

打破多年来形成的规矩,清除不正当的利益往来,必然伴随着转型阵痛。作为律师,需要持续向企业灌输合规理念,推动打破“不成文规矩”的惯性思维。于扬舟说,“这不仅是规范行业秩序的必然要求,更是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他发现,企业家普遍对市场趋势和国家经济战略有着敏锐判断,但很多时候,他们被市场的洪流推着前行,无暇回头审视风险,成功后再去学法律知识,大多数静不下心。

“例如,金税四期系统对发票全流程监管已非常严格,但很多企业仍按老习惯操作,听不进律师建议。”一次,一位前来咨询的企业家打断他:“我们企业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家家都这样,这都是常态,为什么现在就不行了?”甚至有上市公司负责人直接告诉于扬舟:“我只要结果,不想知道过程,你只需要帮我实现结果,不用告诉我法律风险和你们实现的难度,我没有时间。”

这种认知偏差在于扬舟执业初期尤为明显。他曾为一家企业提供全年法律顾问服务,从合同审核到人员架构设计投入了大量精力。次年,企业却因为“没出问题”不愿意再花钱聘请法律顾问。“其实他们不知道,正是因为我做的风险把控到位,企业才没发生纠纷。”5年后,该企业因长期野蛮生长,放任了管理漏洞,爆发了刑事风险,其损失已经远超这些年的盈利。

当法律问题累积到爆发时,往往会形成不可逆的后果。正如于扬舟常提醒企业的:“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企业的安全带,如果只是一味往前跑,车辆就只有发动机,而没有安全带。”

在企业刑事普法领域,正向引导尤为关键。“早年做律师时能力有限,但现在经手了大量案件,目睹了众多企业及企业家涉罪案例后,我更有底气向企业家们传递合规合法理念。”于扬舟强调,企业不应等到司法机关介入才想起法律,而应提前梳理风险,“哪些过往错误可弥补,哪些已无法挽回,如何在司法程序中降低损失、保障合法权益。”

携手构建合法合规的营商环境,是每一位企业家肩头的责任。令他欣慰的是,年轻一代企业家正逐步强化法律意识,懂得通过合规经营实现长远发展,愿意面对企业发展阵痛。这种认知转变,正推动着中国企业整体法律意识的提升,也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筑牢了根基。

责编|惠宁宁

编审|白 馗

校对|张 波 张雪慧

来源|《法人》杂志2025年07月总第257期

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