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文旅市场火爆,流量如何成增量
2025-05-12 15:43:37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惠宁宁

◎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春风送暖,万物复苏。人们纷纷走出家门,赏花、踏青、露营······各地春日文旅市场持续升温,文旅消费新场景不断涌现。穿越花海的旅游列车开启了“铁路+赏花+文旅”模式;体育+文旅,茶文旅融合等活动、赛事,解锁了春日文旅新玩法。火热流量的背后,如何让其转化为增量,实现文旅产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下亟待思考与探索的问题。

“文旅+”新业态不断涌现

百花盛开的时节,“赏花+多元场景游”成为春日旅游主要特色,呈现了“赏花+市集”“赏花+非遗”“赏花+研学”“赏花+民宿”等模式。如天津运河桃花文化商贸旅游节,将桃花与特色美食、传统技艺等相结合。值得关注的是,文化和旅游部4月1日推出的32条“花期乡遇”主题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串联起从江南油菜花田到高原桃花园的春日盛景,为游客提供更丰富的选择。

▲早春时节,游客在福建厦门紫风铃农场赏花、观看表演。受访者供图

福建厦门郊区一片曾经荒芜的土地,如今已成为紫风铃花海。2019年,返乡创业的黄报荃夫妇打造了乡村旅游项目紫风铃农场。近日,黄报荃向《法人》记者介绍:“紫风铃花期在春节前后。花期过后,气温回暖,可以利用农耕时节,开展公司团建、研学等项目。”

为充分满足游客春日旅游出行需求,甘肃兰铁国际旅行社结合踏青赏花等旅游热点,以季节性、目标性旅行需求为导向,聚焦“春日赏花”主题,设计“环西部火车游”系列春游旅游产品,并创新开行“一车三线”“一趟列车多重体验”等赏花踏青长线旅游列车。

2016年,浙商企业万春源茶业公司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安徽繁昌。2024年,企业响应国家乡村振兴、三产融合、提振消费、共同富裕的号召,探索茶文旅融合新模式,丰富茶产业发展新业态。“去年投资逾千万元,围绕茶园建设了茶场主题民宿、乡村特色餐饮、茶园认购领种等配套项目。”繁昌万春源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月庆告诉记者。“他们后来注重发展‘第三产’,即生产、加工、销售,并利用基地的资源优势开发文旅资源。目前,正在茶山上搭建集饮茶、观光、娱乐于一体的观景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梅冲村党支部书记沈杰介绍。

▲近日,安徽省繁昌区孙村镇梅冲村的白茶基地已经开始采茶并迎接游人观光。受访者供图

此外,还有结合文化、数字技术等春日文旅创新模式。在江苏苏州,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增设夜间光影剧场,通过数字技术,将上万平方米花海转化为沉浸式夜游空间。在山东临沂,《夜画琅琊》行进式游船演艺3月全面复航。夜色中,涑河上的游船带着游客,驶入光影秀场。河面、岸边、空中的歌舞表演、装置艺术、水幕特效和科技化秀场。可谓“人在船中坐,船在画中游”。

探索产业融合的流量密码

“文旅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并非简单叠加,而是通过资源禀赋的互补性构筑深度联动机制。产业协同的关键在于找到不同产业之间的契合点,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1+1>2的效果。”厦门理工学院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文化产业系主任郑荔鲤告诉记者。她举例说,农业提供生态场景,文旅注入消费流量,形成“生产端—体验端”的闭环循环。农业与文旅的结合不仅丰富了旅游产品的种类,还为农业带来了新的消费群体和营销渠道,推动了农业的转型升级。这种深度联动机制不仅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还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体验,从而增强了文旅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文化作为文旅产业的“根系”,需要通过解构与重构实现跨产业渗透。以“文旅+商业”为例,非遗技艺活化为沉浸式购物体验,使商业空间从物质消费载体升华为文化叙事场域。例如,非遗技艺的活化不仅让传统文化得以传承,还为商业空间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其成为文化传播和体验的重要场所。

科技赋能为文旅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3月23日,中南五省对外开放口径最大的天文望远镜正式落地湖南省长沙县金井镇,春日里,游客可以白天品茶、观虎、滑翔,晚上烧烤、露营、观星。据统计,天文台有效地带动了周边餐饮、住宿、农产品销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仅3月初试运营期间,金井镇的民宿入住率就提升了30%,茶园周边的农家乐营业额也增长了20%,科技不仅丰富了文旅产品的内涵,还拓展了其边界。

“Z世代的‘体验经济’诉求倒逼供给侧创新。需求侧的‘神经元激活’强调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文旅企业需要通过场景重构和产品创新,激活消费者的消费神经元,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郑荔鲤说。

文旅产业的跨界融合特性导致产业边界逐渐模糊,企业在融合过程中面临诸多协作难题。例如,房地产企业主导文旅项目时,往往因缺乏对文旅产业运营规律的深入了解,陷入“重资产轻运营”的困局,难以实现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郑荔鲤认为,这种“想融不能融、能融不敢融”的协作悖论,反映了跨产业规则体系的冲突与不协调,制约了文旅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

“文旅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从产业协同、文化基因、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需求侧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和实践,以实现高质量的融合发展。”郑荔鲤表示。

新业态亟需监管合力

当人们满心欢喜踏上旅途,一些旅行社价格刺客、消费套路、虚假宣传,景区管理失序等乱象时有发生。近日,多地有关部门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享受旅行的同时,要警惕“陷阱”。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卫爽建议,消费者在出行前充分调研景区情况,如查看景区官网、权威旅游平台的游客评价,重点关注近期投诉内容,如价格争议、强制消费等,还可以通过地图软件查看景区周边商铺的评分和评论,警惕评分虚高但差评提及“价格欺诈”的商家。

一些景区还以“免费抽奖”等诱导游客购买高价商品。“对此,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拒绝提供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避免后续被捆绑消费。同时,注意留存电子证据,如用手机拍摄商品标价牌、宣传广告、服务承诺等,保存线上预订记录、聊天截图、支付凭证。建议使用‘时间戳’类APP固化证据;优先选择规范平台,通过正规旅行社或OTA平台预订服务,此类平台通常有赔付保障,避免私下交易。”侯卫爽说。

此外,“价格不透明”也是景区经常发生的现象。如特色小吃按“时令价”售卖、商品未明码标价,对一些模糊计费项目保持警惕,对未明码标价的商品,消费前务必确认单价和总价。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邢芝凡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除了选择正规渠道、提前做好攻略外,还要避免因贪图低价而选择价格过低或过于诱人的选项,以免陷入低价陷阱。“一旦遇到侵权现象,首先尝试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如退款、换货、补偿等。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提供详细的投诉信息,包括合同、发票、照片、视频等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邢芝凡建议。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消费者应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旅新业态常涉及多个行业的跨界融合,如“文旅+百业”或“百业+文旅”等。新业态的出现往往伴随着快速的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监管机构需要快速适应新的变化。此外,新的业态和模式可能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监管机构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侯卫爽建议,监管机构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例如,通过数据分析预测市场趋势,及时调整监管策略;针对新业态的特点,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市场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透明。还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鼓励企业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责编|王 茜

校对|张 波 张雪慧

编审|渠 洋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