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编者按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银发经济不断发展,“以房养老”“预付费养老”等模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生活中,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其中有人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以“低价旅游”“免费送礼品”“投资回报”等进行诱导,在保健、理财、婚恋等方面埋藏陷阱。本刊调查了解有关养老服务等方面乱象和问题,采访行业、法律方面专家,对于当前现状进行分析,并邀请有关专家,探讨如何完善养老服务体制。
“以房养老”“代办社保”“文玩收藏”“养生保健”“养老服务”“低价旅游”······这些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很可能隐藏着骗局。不法人员通常以承诺高息回报、夸大产品功效、免费或低价等方式诱导老年人。
▲CFP
前不久,公安部网安局发布针对老年群体常见诈骗手段,梳理了养老服务骗局中“免费或低价引诱”“承诺高投资回报”“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讲故事打亲情感情牌”等特点,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增强防骗意识。然而,养老服务领域的多种乱象仍然让人防不胜防。
01
养老骗局花样多
“排队领挂面”“免费领鸡蛋”的情景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在小区边、超市旁,经常有打着类似“免费”旗号,聚集众多老年人开展活动。除了线下,还有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以公益活动、健康讲座、免费体验、送大礼包等形式,吸引老年消费者的关注,实则盯上老年人的“钱袋子”。
除了健康讲座,一些低价旅游团也瞄上了老年人。“99元游桂林”“40元四日游”等,超低价压缩了旅途中的食宿以及交通条件,目的就是在购物环节上从游客手里大赚一笔。
家住北京的杨女士称,她所在的小区附近经常有发传单、免费领鸡蛋、听健康讲座的。她平时上班早出晚归,很担心独自在家的母亲上当受骗。每次看见发传单的都要叮嘱母亲几句。有一次,杨女士的母亲跟小区里其他老人一起去听了健康讲座,还领回了礼品。“她说,不买课上推销的商品就不会上当。”但过了没多久,杨女士的母亲还是买了一堆不知品牌的保健品。
杨女士说,母亲在听健康讲座时留下了联系方式,后来有自称专业人员通过短信、电话等,逐渐与老人拉近关系,还带她参观了保健品的线下专卖店。
此外,还有一些不法机构和不法分子利用养老投资、以房养老等消费噱头,为老年人设下陷阱。随着以房养老模式的出现,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将一些风险理财项目包装成安全可靠的高投资,诱导老年人抵押房产,最终不仅拿不到高息,甚至无家可归、背负巨债。
02
直播间“坑老”陷阱
养生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风靡各大网络平台,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的关注。但一些养生直播间以低价、赠品诱导老年人购买,如此“坑老”的现象不仅从线下发展到线上,甚至还有直播间以剧情、情感故事等方式吸引老年人。而且,相比于线下参加“旅游团”或者“健康讲座”,老人刷刷手机就被骗,家人更加不易察觉。
网络线上的“坑老”行为,其实和线下方式没有本质区别。但线上方式的受众群体更多,其“坑老”的方式更方便,成本更低,频率更高,甚至因为他们面对的主要受众群体是老人,辨别能力更弱,反而要比一些网络直播间的其他违法行为更加严重。常见的手段是:通过话术对老人洗脑,再以虚假包装,夸大宣传,甚至是“伪科普”“伪知识”进行介绍,最终销售过期甚至是“三无”的假冒伪劣产品来牟取非法利益。
夸大宣传行为也属于违反广告法行为。广告法明确规定,医疗保健类产品,不能在宣传过程中描述或夸大疗效、功效。如果是一些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需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否则产品就不得进行宣传。更主要的是,目前很多老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内容,很容易受到各种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虚假宣传欺骗,导致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记者在某平台售卖降血糖产品的直播间看到,主播在介绍一款茶时,宣称“三高越严重越管用”“当天见效”“根除不复发”“上午喝下午降”来吸引消费者;而主播介绍的另一款对心脑血管疾病具有治疗效果的产品,其包装上标注的是“方便食品”。
家住北京通州的成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母亲每天一闲下来就看直播,尤其关注主播推荐的保健、养生类商品,有时用两部手机同时关注两个不同的直播间。她的房间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保健品、网红产品的盒子。
据了解,很多主播没有相应的资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硕认为,主播虚构身份的行为,不仅涉嫌违反广告法,属于虚假宣传行为,更涉嫌对消费者进行欺骗。
无论是自媒体、公众号的运营方,还是宣讲、主播人员,如果其没有相应资质,其行为就不具备合法性。对此,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更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商品未经批准认证,则属于“三无”保健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另外,销售“三无”产品也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03
如何破局
养老服务领域的种种乱象反映出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迫切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行业发展中的乱象和监管的短板。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中,部分犯罪主体未在民政部门备案、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未实际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只是打着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虚假宣传。按照行业监管职责,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对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和场所的监管,对上述企业以及黑机构所开展的涉老诈骗性活动,民政部门难以实施监管和调查处置。
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有待提高。老年人接受信息有限,缺乏合理渠道获取服务信息,更缺少投资的专业知识,加上一些不法人员根据老年人心理需求,对老年人进行精神关爱、打亲情牌等获取老人的信任,进而以“高利息”“高品质服务”等诱饵施诈。
对此,许硕建议,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直播平台责任,强化专业资质认证管理及资质核验。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科学知识宣传,特别是医疗基础知识及健康知识的普及。提高全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健康素养水平,这是目前最根本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另外,老年人在生活和情感上的需求,也需要子女和社会更多地予以关注,不让老人因为空虚和无助,而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对老人进行假关心、真洗脑,骗取其钱财。
对于直播间里的乱象,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等机构联合发布“三品一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建议规范“三品一械”直播带货问题,最主要的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加大监管力度。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北京直播带货合规指引》规定,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以及根据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书面协议应当履行相应责任的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应当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军认为,电商平台和网络直播平台应积极履行审核和保障安全等义务,对其平台上的直播内容和主播予以严格审核,对发布坑老骗老直播内容的直播间和主播采取封禁、强制下播等处罚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交易安全。有关部门对于电商平台、网络直播平台疏于管理,甚至纵容主播发布坑老骗老内容、赚取流量和非法收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格处罚。许硕表示,网络平台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平台应该删除违规内容、封禁账号、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三品一械”产品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建议,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平台和商家购买“三品一械”产品,选购前要查看直播平台公示的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如果平台没有公示商家营业执照,建议尽量不要购买其商品或服务,尤其是不要听信主播的诱导进行私下交易。否则一旦权益受到损害,很难依法维权。其次不要轻信主播的产品功效宣传和承诺保证,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确实存在某些疾病的患者,要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断治疗。此外,要保存好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和平台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协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审|渠 洋
责编|王 茜
校对|张波 张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