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7月企业界涉案追踪
2022-08-04 13:55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

中储粮原副总经理徐宝义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宝义毫无理想信念,对组织毫无忠诚之心,政治品行卑劣,长期大搞政治投机钻营,大肆编造履历,挖空心思跑官要官,并处心积虑试探组织态度,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为多人安排调动工作,破坏任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道德败坏,大肆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借赌敛财,靠粮吃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徐宝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宝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央行科技司原司长王永红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原司长王永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西省纪委监委监察调查。

经查,王永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承揽、工作安排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王永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追求低级趣味,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同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永红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永红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藏格矿业实控人肖永明非法采矿获刑

6月30日晚间,藏格矿业(000408.SZ)发布公告称,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肖永明因犯非法采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认为,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海焦煤”)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煤炭资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肖永明等明知青海焦煤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仍积极组织或参与开采煤炭,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

肖永明曾为青海省前首富,青海焦煤曾是其间接持股企业。2006年,肖永明收购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宏筑物资”)全部股权,彼时宏筑物资持有青海焦煤40%的股权。2011年,宏筑物资转让了其持有的青海焦煤全部股权。2021年1月29日,肖永明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月25日,肖永明被执行逮捕;8月,法院对肖永明采取取保候审。

公告显示,扣押在案的肖永明已退缴宏筑物资从青海焦煤获取的全部违法所得2.94亿元,由扣押机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过,藏格矿业称,该事件为肖永明个人事务。肖永明未在该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参与任何经营决策,公司目前经营管理层人员稳定,生产经营正常。

肖永明出生于1964年,籍贯为四川省安岳县,1998年涉足钾肥行业。2016年胡润百富榜中,肖永明以身家265亿元位列全国第64名,为当年青海首富。2020年,肖永明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深交所曾给予他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处以5年市场禁入。

藏格矿业创立于1996年6月,目前主要从事钾肥、碳酸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为国内第二大生产氯化钾生产企业,氯化钾产能达200万吨/年。藏格矿业也在不断布局碳酸锂产业。

“信和系”高管“非吸”超7亿元获刑

曾经的线下理财“四巨头”之一信和财富,于2019年5月被警方立案侦查。时隔两年,2022年6月再出判决。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涉案当事人系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信和财富”)高管孟某宇,涉案资金1200多亿元,其中,孟某宇直接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超7亿元人民币。

经审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孟某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伙同他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承诺返本付息,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孟某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孟某宇违法所得,用于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

1985年出生的孟某宇,年少成名,曾是信和财富的得力干将,案发前系信和财富事业部总经理。公开资料显示,孟某宇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并在公开场合对互联网金融相关话题发表观点。

判决书显示,一方面,孟某宇等人通过门店业务人员“地推”、媒体广告等形式进行公开宣传,在全国多地设立分公司、开设线下门店从事上述吸收资金业务;另一方面,利用“信和大金融”“金信网”“资产家”等线上P2P平台,以债权转让的方式,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定向委托认购协议》《魔投系列服务协议》等协议,承诺高额回报,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起诉孟某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院指控:孟某宇伙同时任信和财富总裁夏某等人,于2014年至2019年5月间,在信和财富、信和上融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信和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内,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信和财富成立于2012年5月,以线下理财起家,天眼查APP显示,信和财富曾在全国范围内开设过409家分支机构。此外,信和财富在P2P业务方面发展迅猛,与信和大金融、金信网、资产家3家P2P平台存在利益关联。

(责编 王茜)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