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专家共议企业环境合规体系构建
2022-06-06 13:51 来源:法人网 作者:李辽

法人网北京6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辽)2022年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环境合规公益宣讲第二站线上论坛在北京举行。该活动以“构建环境合规体系”为主题,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及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办。多位生态环境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和企业代表在线参加了会议,就企业环境合规管理法律体系及环境合规管理法律服务的价值进行了探讨。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分别发表了开幕致辞。

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环境合规专业委员会发布了《企业环境合规蓝皮书》(行政诉讼篇)。该蓝皮书搜索了2021年度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审结的与企业环境合规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对样本案例进行了数据统计和研究分析。

在发言环节,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评审专家张志敏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按照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修改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禁止”“不得”“应当”“必须”这四方面可追究企业法律责任的行为共有4000多种。“目前在环保方面,合法的企业很少,大量企业都处于无知状态,少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还有一些企业在犹豫和观望。想在环保方面合规守法,企业必须具备完备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素质。”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正高级工程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王彬在发言中表示,我国在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先后探索了企业环境违法严惩重罚、企业环境守法力度优化组合、企业环境执法政策灵活调整等三条路径。他说,目前中国有关环保的立法和管理部门较多,企业环保违法面临着严惩重罚,责任很重,稍不注意就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据统计,每年我国在生态环保方面的刑事案件上千起。”企业环境守法制度正在优化整合,针对企业的环境执法政策进行了灵活调整,这一切都是为了帮助企业从“要我守法”转变为“我要守法”。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宇欣对几大污染省份的环境污染特点进行了归纳总结,以具体案例介绍了企业该如何制定合理的环境合规管理体系。她认为,合规的“规”是企业应该遵循的外部要求,而非源自于企业内部,需要通过一系列转化成为内部的规章制度,“企业需识别合规合的是外规而不是内规。”

梁雅丽则对当前最高司法机关主导全面推进的企业合规改革的新动态和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及有效性评价进行了详解,介绍了域外的专项合规经验和国内已有经验,对涉案企业如何启动合规整改流程、获得从宽处理给予了重要建议。

在聘书颁发仪式中,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咨询专家、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鉴定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张颖,生态环境部环境认证中心原常务副主任,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丽华被聘为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环境合规专业委员会专家库专家。


编审:崔晓林

责编:惠宁宁

校对:张波 张雪慧


编辑: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