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另一个“拉姆”》,反家暴专家竟然这样说
2021-02-09 10:01 来源:法人网 作者:李夏

法治日报-法人网 全媒体记者 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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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月6日 ,《另一个“拉姆”》为题的文章在网上引发关注,作者马金瑜自述情感经历,称长期遭丈夫家暴。此前,她“远嫁青海蜂农,从女记者到明星店主”的故事被外界传为佳话。她曾称丈夫最吸引自己的特质是善良,“他的心里特别干净,像山上的泉水一样”。

但仅仅相隔一天,2月7日,马金瑜的丈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文中所称的家暴与出轨,“都是没有的事,她是借我炒作。”青海警方表示,警方至今未收到马某某被家暴的报案记录。青海省妇联权益部部长称,贵德县妇联也未收到马金瑜的相关信件。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日下午5点50多,马金瑜通过其相识的几位媒体朋友发布名为《关于马金瑜债务处理之声明》,其朋友在声明中表示,“现在马金瑜个人财力和精神都濒临崩溃”,为了处理其债务问题发布该声明。

一时间,反家暴成了这两天广受关注的话题。

为此,《法人》记者专访了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洪涛。多年来,李洪涛教授致力于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研究与推广。2010年,她主持启动了“亲密关系暴力危险评估量表”编制、试用和修订工作,极大地推进了国内反家暴工作的进程。

谈“施暴者”:他极少主动改变

记者:家暴涉及到女性权益的问题,但仍有人认为家暴是别人家的“家务事”,是不能管的事,甚至觉得“打老婆”是应该的。对此,你怎么看?

李洪涛:这种认知直接导致一些被家暴者不愿向外部求助,一些知情人也不愿出来作证,这让人很难过。

在边远地区,女性遭受暴力的事件并非偶然发生。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在2016年3月1日出台后,各地公众的认知水平和相关部门落实状况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

记者:对于家暴,事后许多施暴者通常是什么心理?

李洪涛:通常施暴者使用暴力后,都会予以否认,因为他们觉得这是自己的家务事,他们根本不明白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此外,即使事实俱在,施暴者也会用各种理由来解释其行为的合理性,如“她犯错了”“她不守妇道”“她激惹我动手”等。能主动承认自己有施暴行为人的极少,有反思能力的更少之又少。

记者:通常来说,施暴者是可以被改变吗?

李洪涛:我相信,施暴者可以被改变,但这需要有专门的课程教育和心理干预,促使他们做系统反省和辅导,对自己的行为有深入认识。此外,还可以通过性别平等教育促使其改变认知和行为,这需要专业人员的介入。

需要提示的是,部分有极度控制欲的施暴者很难做自我反思,很难有主动的行为改变。

谈“受害者”:“蜜月和好”阶段让她心存期望

记者:对于家暴,为什么很多女性不能很快表明态度?

李洪涛:家庭暴力有个特点叫暴力循环,即“暴力积聚—暴力爆发—蜜月和好……”。施暴者积聚负面情绪,爆发使用暴力后,进入一个特殊的 “蜜月和好”阶段,施暴者会向受害人道歉、反悔。因为这个阶段的存在,使受害人心存期望,觉得加害人可以改变,自己有责任帮助他,让很多的女性难以离开。

事实上,没有外力介入干预,施暴者不可能主动改变。他又会积聚情绪再使用暴力,暴力循环是受害人难于离开的主要原因。

另外,施暴者的恐吓和威胁也会让受害人不敢轻易向外界求助,即使只是一些语言威胁,也可能出现致命后果。因此,受害人不敢轻易选择离开。

还有,相当多的家暴受害人提到不离开的原因是为了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但她们没有想到,孩子经历和目睹家暴,对孩子是极大的痛苦和伤害。

记者:能说受害人不够勇敢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吗?

李洪涛:困境中的受害人缺少相关知识和能力是事实,但这不能简单归结于她们懦弱、无知、素质低。我在20多年的反家暴工作中看到,绝大多数的家暴受害人在获得援助资源后都能在学习和成长中勇敢地面对生活。

谈“维权”:要加强“取证意识”

记者:如何让隐忍的女性对家暴说“不”?

李洪涛:应该加大力度告诉遭受家暴的受害人,施暴者的行为是违法的,她(他)们应该用法律的武器维权。不要觉得这是家庭中正常的事情,改变错误认知。

另外,受害者要加强“取证意识”,留存证据能让自己在诉讼中更有利。

记者:如果拿不出太多强有力的证据,该怎么办?

李洪涛:证据的提供不能仅依靠受害人,相关援助部门也应该协助寻找证据。比如医疗记录,受害者的邻居、同事等,都可能留存证据。

谈“本质”:家暴是性别不平等的极端表现

记者:对于家庭暴力,反映什么样的社会问题?

李洪涛:家庭暴力是性别不平等的极端表现。为什么施暴者绝大多数是男性?这与父权制度下的男尊女卑、性别歧视息息相关。

我们要思考,在迈向现代社会进程中,我们的婚姻家庭应该注入现代理念,而不能停留在传统没落的框架中。

记者:应该如何推动性别平等?

李洪涛:在婚姻和家庭层面上,政府非常强调家庭建设。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间是平等、相互尊重的合作伙伴,而非传统封建社会的主从强弱关系。

具体来说,家庭中男人女人的贡献都应该被承认,多由女性承担的生育、养育、家务和男性工作挣钱一样,都有同等的价值。女性对家庭的付出不应该被忽视,女性也并不是男人或家庭的附属品。这种意识应该被维护妇女权益相关部门接受和执行,使遭受家暴中的受害人能得到切实保护。

要加强全社会婚姻家庭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学习如何相处,如何处理矛盾冲突的技巧和方法。比如怎样倾听、理解对方、如何回应对方需要,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这样才是有性别平等内涵的婚姻家庭。

谈“反家暴”:公众认知水平极大提高

记者:家暴对“受害者”的伤害是不可挽回的?

李洪涛:对,受害者接受危机干预救助后,心理疗愈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要特别关注她的孩子,在这种家庭里生活成长的孩子,也应该有相应的心理辅导与陪伴,严防代际延续。

记者:家暴和施暴者的受教育程度有关吗?

李洪涛:学历教育未必说明他的观念是现代性的,婚姻家庭知识、性别平等观念在学历教育里并没有专门涉及,所以这与受教育程度没有直接联系,有不少高危家暴个案发生在高学历人群中。

原生家庭的中父母的婚姻关系、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对人的成长有重要的作用。校园霸凌中的施暴者,一般和他的原生家庭成长环境有关。所以,家庭暴力不仅仅发生在家庭,它有很多蔓延连锁的关系模式。

记者:近些年,公众对家暴事件的认知有变化吗?

李洪涛:反家暴法出台后,公众的认识、相关部门的态度有很大改变。如果马金瑜事件发生在20年前,大家可能看看也就完了,而现在决然不同。新媒体的传播、妇女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她们对家庭暴力是不能接受的。公众的认知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记者:多年来您一直致力于推动反家暴,您认为最重要的是什么?

李洪涛:推动反家暴法的落实,我们的路还很长。反家暴推动的是社会文化的变革,我们倡导没有暴力的,平等尊重、包容多元、相互促进、合作发展先进的性别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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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