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禁不止的“低价游”
2023-08-22 09:55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惠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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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前不久,“强制购物”“暴力导游”等有关旅游话题一度冲上热搜。

新冠疫情过后,人们被束缚了三年对远方的向往被迅速点燃。暑期来临,迫不及待整理行囊,踏上旅程。今年暑期旅游市场呈现火爆态势,众多平台消费数据增长,随之而来的,投诉也日益增多。“不合理低价游”、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低价”套路多

“不合理低价游”一直屡禁不止,表现为“预付费”“线路捆绑”“零团费”“负团费”等形式。此前有媒体报道,海涛旅游、北京青扬五洲旅行社、布拉旅行等大力推广“预付费”方式销售旅游产品,导致纠纷不断出现。国内旅行社早期采取预付费模式的公司中,海涛旅游波及用户数量和金额最大。业内人士估算,海涛旅游的案例涉及北京市约两万名消费者,其中以老年人居多,涉及案款至少7亿元。

▲深圳热门景点挂横幅立告示牌,提醒游客勿相信低价旅游 CFP

针对这种情况,2019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一系列《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北京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北京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经营者采取旅游预付费消费模式。然而,后疫情时代让“预付费”模式重现江湖。《法人》记者了解到,采取“预付费”模式的旅行社多数不具备旅行社资质,而且习惯利用直播平台以网络销售的方式售卖预付卡。“预付费”方式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甚至没有合同,合同以“落地签”的形式完成,即到达目的地之后再签订合同,在表面低价的背后,消费者承担了巨大风险。

近日,有媒体报道,导游在大巴车上逼迫游客下车后必须完成消费任务,称明知道参加的是“低价团”,游客如果还不买够了东西,就是“不道德”,甚至有的“暴力导游”还以人身安全相威胁。“暴力导游”和“哭惨导游”的背后,是“零团费”和“负团费”模式在作祟。

一位游客向记者讲述,他参加了“低价游”,“我们把费用交给旅行社,它在出发地召集游客。但到了目的地后,接待我们的是另外一家旅行社”。负责接待的旅行社未收取费用,收入只能靠游客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零负团费”的方式,看似经营自由,实际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容易受到侵害,涉嫌违反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为何屡禁不止

新冠疫情三年,多数行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但是依然挡不住人们向往“远方”的初心。于是,低价游吸引了一些消费者。记者注意到,以“免费游”“低价游”为诱饵,强迫老年人高价购物的旅游活动全国各地仍时有发生。

针对低价游屡禁不止的问题,在刘俊海看来,“低价游”主要成为一些旅行社、组团社、地接社和部分导游钓鱼的常用手段,通过低价游吸引消费者眼球。然后,到了旅游目的地后再通过强制购物、强制参加一些娱乐项目等方式捞取暴利。

所谓的“不合理低价”,主要指旅游经营者完全背离价值规律,利用低于市场经营成本的不实价格来招揽游客的行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不合理低价游”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部分旅游经营者缺乏诚信守法意识,故意通过超低价格来招揽生意,消费者参团后再通过其它收费项目来实现牟利目的;另一方面,是部分消费者过于追求低价便宜,轻信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旅游产品,也给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

记者了解到,一些老年游客明知是“游购团”,可能会强迫购物、增加自费景点,但仍觉得划算,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坚持不购物,导游也不会怎么样,只要达到出游目的就行。

游客张帆(化名)告诉记者,他参加“低价游”前,认为是否购物完全可以自己做主。但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还是不得不购买一些物品。最重要的是,导游的主要精力放在劝导游客购物方面,游客很容易就落入对方的话术圈套。事后回想起来,整个旅行过程,体验感非常不好。

记者梳理发现,“低价团”的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反映在导游身上,如强制购物,临时改变行程引诱旅客另行付费,在购物、门票、餐饮等环节收受回扣。因此,问题根源是旅行社与导游的利益分配机制存在问题。

有业内人士称,导游收入构成是基本工资+导游补助+购物或回扣,而回扣占收入大部分。一些导游月收入可达数万元。如果导游只拿固定工资和每日带团补贴,月收入仅四五千元。据了解,在很多地方,导游没有基本工资,收入直接与游客消费额挂钩。“虽然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显然,旅游法并没有很好地落实。”刘俊海说。另外,他认为,消费者贪图一时便宜,缺乏定力,也是这一乱象的形成因素。

监管须多方合力

“不合理低价游”是近年来大众旅游井喷式增长的一个“副产品”。不可否认,旅游市场的不规范不成熟是其重要成因。

▲CFP

4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求各地按照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集中打击高频违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苗头和市场乱象扩散势头。8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也提到“低价旅游团强制购物”问题。

对于“不合理低价游”乱象的监管,刘俊海表示,市场规范化既是企业做出来的,也是执法机关管出来的。在当前形势下,严格监管仍然是重要途径。“从我国法律、法规的文本数量、规模、规制的范围和措施、内容的完善程度而言,已经足以规制旅游市场乱象。因此,从目前来看,规制旅游市场的乱象不在于法律不完善,而在于执法不严、市场主体不诚信、惩戒措施未得到充分落实。”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刘俊海提示说:“消费者在预订产品时,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退订政策和价格变动规定,保留好交易记录和凭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同时,要选择口碑和信誉好的平台和商家,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陈音江也表示,旅游法明确禁止低价游,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禁止,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所以,首先要对旅游行业和从业人员加大普法宣传,让他们真正意识到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其次要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旅游主管部门应该把旅游投诉举报电话写进合同里,这既是对经营者的震慑,也是对消费者的保护。

针对这种既损害消费者权益又扰乱市场秩序的“不合理低价游”行为,陈音江认为,既要严厉打击也要正面引导,监管部门决不能手软,露头就要打,不仅要依法严厉处罚,还要列入信用黑名单。同时也要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轻信低价旅游宣传。天上不会掉馅饼,商家一定不会做赔本生意,低价的背后一定是陷阱。商家最后一定要通过收取其它费用或变相强制消费等手段,赚取经济利益。消费者一定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要理性消费,要通过正规渠道正规旅行社购买价格合理的旅游产品,不给“不合理低价游”提供机会。

责编|白 馗
编审|渠 洋 
校对|张波 张雪慧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