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用界限框住家暴,让家暴不再“为所欲为”
2022-07-19 11:10 来源:红网 作者:黄皓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这一最新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范围并明确裁决规则,清除该类案件在受理和作出程序中的各种障碍,让家暴不能再“为所欲为”。(7月18日 澎湃新闻)

在法律支撑下产生的新规,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用细化的框架进一步框住家暴这一恶劣行为,保护了受侵害者的合法权益,让家暴不能再“为所欲为”。

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保护家暴受害者的一个重要“盾牌”。但有关家庭暴力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有关合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例却并不多见。除了受到“家丑不可外扬”落后思想、相关宣传力度广度有限等因素制约,还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适用条件范围较窄,这给其在现实具体落实中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有时候,遭受家暴之后,受害者们并不是“不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存在;而是不明白其自身是否符合适用范围,造成了“不会用”的局面。最高法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917份。相较于数量庞大的家暴受害者群体而言,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显然并不算多。

此次最高法就人身安全保护令作最新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其在实施过程中的适用条件,如增加了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具体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通过细致规定清晰界定家暴行为,这能让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有参照条件进行一一对应,从而在将施暴者绳之以法的同时,为自己签上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用法律进一步保护自己。细化具体实施情节之后,也有助于媒体在宣传普及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知识时,能有理有据,更掷地有声,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影响。

因为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在遭受家暴之后,受害者可能难以保留有效证据;尤其是精神家暴,例如PUA等,受害者在举证方面更是难上加难。有些受害者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存在,却因为证据不足而不敢用,怕“求令”不成反而遭受更严重的家暴。面对这一情况,最高法同时还列举了家暴证据形式,包含了当事人陈述等直接证据,以及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录音短信等或能作为直接证据。这解决了以往受害者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举证困难的问题,促使该制度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此次最高法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最新司法解释,无疑是给当前社会反家庭暴力的决心再打上了一剂强心针,也给正在遭受家暴的受害者带去了更多希望。新规用界限框住家暴,在完善法律的同时,能够使得越来越多家暴受害者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然,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只用法律进行限制是不够的,家暴也是如此。治标还得治本,与其在遭受家暴之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如让家暴这一行为从未发生。要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家庭暴力的良好风气,从根源上转变施暴者“为所欲为”“想打就打”的思想,政府、社会乃至个人等多方应共同努力。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