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的未来
2022-03-29 14:36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

◎ 文 《法人》全国两会报道组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并于2021年7月20日公布。新的生育政策落地,是生育政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个人、家庭和整个社会将产生重要影响。2022年全国两会,“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超过50份建议和提案涉及三孩或生育。

促进“全面三孩”生育政策落地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三孩生育政策推动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和举措,推动释放生育潜能,实践中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需得到有效解决。

高洁介绍,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普及,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主流。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有生育二孩及以上打算的妇女,仅不足半数实现了再生育。同时,生育妇女规模下降,婚育年龄推迟。2021年9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显示,2020年,结婚登记人数共计814.33万对,较2019年减少了113万对。这也是自2013年达到1346.93万对后,连续7年下降。

根据高洁调查,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是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轻群体就业、收入状况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婚育安排进一步延后或取消。

对于上述情况,高洁建议,应该一体化考虑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等社会问题,在教育、住房和税收等配套支持措施上一体化推进,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取消生育限制。在《决定》基础上,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一些激励奖励措施,刺激生育。比如,在生育政策方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各地实际,适当增加或调整各种假期,并严格按要求落实,保障群众合法休假权益;在教育上,按“双减”要求,缓解群众教育焦虑、减轻家庭教育负担;在保障女性合法就业权益方面,生育保障逐步覆盖所有育龄人群,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减轻企业承担的生育成本;在完善生育支持和社会经济基础上,把握不同育龄人群对生育支持政策配套措施的偏好,提供多样化、差异化和精准化服务;在住房上,各地探索与优化生育政策配套的住房优惠措施;在税收上,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

同时,加大宣传,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在未婚未育人群中,加强国情教育和人口形势宣传,倡导适龄婚育观念;在已婚已育人群中,切实解决群体面临生育、养育、教育等困难。

大力推行男性陪产假

与高洁持相同观点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妇联副主席谢文敏。3月5日,谢文敏建言完善三孩政策的措施引发网络热切讨论。她表示,全面三孩政策放开以后,对妇女和家庭产生了重大影响,家庭生育意愿依然不高。究其原因,女性平衡家庭与工作、生育与职业发展冲突的支持政策仍然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生育支持力度,完善生育补贴制度。

谢文敏建议,地方社会保障体系除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按月发放生育补贴,健全现行社保已经涵盖的生育津贴外,还应另行增设生育补贴制度,鼓励育龄家庭生育意愿、减轻育儿负担;扩大参加生育保险的育龄妇女范围,广泛适用生育补贴制度;完善养育休假制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增设生育二孩奖励性产假,增强育龄家庭的育儿时间成本,大力推行男性陪产假;政府承担起基本责任,支持托育产业发展,补足家庭育儿短板。“男性也要陪同生育的妇女休一个月产假,并且这一个月还应是强制的,让男性同胞一起承担养育孩子的义务。”

进一步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0至3岁托幼服务供给和需求的缺口还很大。特别是在三孩政策落地后,问题会变得更加严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北海幼儿园园长柳茹建议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

当前中国家庭对于安全、有质量的托育服务的强烈需求,造成托幼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柳茹认为,托育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健全,特别是在照护、人员资质、课程质量、收费等方面的规范与监管还需进一步完善。

柳茹建议,进一步树立儿童为本的理念,发展公平优质的托育服务;建立健全系统、全面、衔接配套的托育服务体系,深化托幼服务管理改革,大力发展普惠型托育服务;建构灵活多元的服务供给体系,以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样化的托育服务,积极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打造新型“互联网+托育”的服务模式;针对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评估制度、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对机构的场地、人员、课程、收费、监管等方面作出严格的规定和明确的标准;建立健全长期、动态的质量监管与监测机制,并设立相关部门负责督导与评估,营造安全健康、规范有序的托育服务环境,支持托育服务公平而有质量地发展。

(责编 白馗)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