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前“杀妻灭子案”重审逾半年 检方变更第二被告人起诉罪名
2021-05-07 11:21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卫佳铭

20年前被控杀妻灭子获判死缓,贵州六盘水市李玉前案又有新进展。

5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玉前申诉代理人王万琼、徐昕处获悉,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六盘水市检察院)已于近日对此案的第二被告人孟瑞红变更了起诉罪名。

六盘水市检察院4月10日出具的变更起诉决定书显示,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发回重审后,经审查发现,原起诉书中对被告人孟瑞红的罪名认定有误。

六盘水市检察院认为,孟瑞红帮助李玉前毁尸灭迹,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07条第2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其刑责。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变更起诉,同时,原起诉书未被变更部分仍具有法律效力。

徐昕告诉澎湃新闻,本案发回重审至今已半年有余,其间,六盘水方面对案件的重新调查基本没有新的进展。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刑法》规定,包庇罪的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最高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昕表示,作为本案最重要的被告人,如果孟瑞红全力配合检方指控,事实查明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但我们仍然会坚持为李玉前作无罪辩护,如果还是无法改变现状,只能等他本人服刑完毕之后,自己为自己喊冤了。”

李玉前二哥李玉山透露,截至目前,李玉前的余刑还有一年多,预计将于2022年下半年刑满释放。

干部被诉杀妻灭子、与情人合谋焚尸,终审判死缓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1年3月,六盘水市发生一起离奇的“杀妻灭子案”。

当年3月21日,时任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李玉前向警方报案,称妻子谢初明和儿子李明昊自3月20日凌晨起便失踪了。他还向警方提供线索,称与自己有情人关系的炼铁厂女工孟瑞红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着案件侦查,警方将凶嫌锁定为李玉前和孟瑞红。检方当年指控,2001年3月20日凌晨,李玉前喝酒回家后见谢初明对其不理睬,想起近段时间二人的不和,便起意掐死了她,又用枕头捂死被惊醒的儿子李明昊。当晚9时许,李玉前找来婚外情人孟瑞红,二人一起将尸体肢解,分装在4个编织袋内。随后,孟瑞红用背篓将谢初明尸块分批转移到炼铁厂高炉焚化。

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孟瑞红构成包庇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李玉前不服,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0日,贵州省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杀人罪,但被改判死缓;孟瑞红犯包庇罪,仍判8年。

李玉前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喊冤19年后再次发回重审

入狱后,李玉前继续申诉。被害人谢初明的父母谢洪禄、张林合夫妇也往返于大方县和六盘水市,到各级政府部门求告,这令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大为意外:“从来没有见过受害者家属为‘凶手’申冤的。”

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该案没有人证物证,仅凭李玉前、孟瑞红两人并不一致的有罪供述定案,且两被告人口供、李玉前前后供述及证人证言都存在多处矛盾。

2016年4月,李玉前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同年5月,贵州省高院决定启动再审,并于2020年9月开庭再审。

再审庭审现场,李玉前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12组新证据,从做案时间、作案动机等多个方面证明李玉前无犯罪可能。

李玉前在最后陈述时说道,因为他的过失,使得岳母一家遭受了无法承受的伤害,是用多少金钱都赔偿不了的,他愿意用残生弥补。

贵州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在发表意见时称,检方对律师提出本案现有证据存在的矛盾和不足之处没有异议,但检方依然认为,李玉前和孟瑞红的口供仍有相互印证之处。

2020年9月28日,贵州省高院对李玉前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新审判。

贵州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检方变更第二被告人起诉罪名

发回重审7个月后,六盘水市检察院于4月10日对李玉前案做出了变更起诉决定书,将起诉书指控孟瑞红罪名由之前的包庇罪变更为帮助毁灭证据罪。

该份变更起诉决定书显示,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发回重审后,经审查发现,原起诉书中对被告人孟瑞红的罪名认定有误。

六盘水市检察院认为,孟瑞红帮助李玉前毁尸灭迹,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07条第2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其刑责。因此,根据《刑诉法》第176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23条规定,决定变更起诉。同时,原起诉书未被变更部分仍具有法律效力。

据李玉前申诉代理人透露,在案件发回重审后的7个月内,六盘水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审查工作,对孟瑞红和李玉前当年的同事、邻居、案发后曾被一同羁押的狱友都进行了询问,但并未对孟瑞红本人进行讯问。

李玉前二哥李玉山告诉澎湃新闻,他曾在今年四月初接到李玉前从监狱打来的亲情电话。李玉前告诉家人,今年3月中旬他收到了办案机关转至监狱的材料,称发回重审后的审查中,公安机关重新在其家里(即原判认定的第一案发现场)提取了76份生物样本,其中有两份进行了DNA鉴定,鉴定结果证明,两份样本和被害人谢初明家人存在遗传关连。

案卷资料显示,除口供外,本案物证包括李玉前家中地板、拖把及304室地面上发现的谢初明血迹和李玉前家卧室墙面上的两枚血指纹。此前鉴定已证实,两枚血指纹都属于孟瑞红。

徐昕认为,本案发回重审至今已半年有余,其间,六盘水方面对案件的重新调查并无本质进展。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刑法》规定,包庇罪的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最高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六盘水检方已经决定通过变更罪名来为曾经被判8年有期徒刑的孟瑞红减轻刑罚处罚。”徐昕说。

徐昕表示,作为本案最重要的被告人,如果孟瑞红全力配合检方指控,事实查明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但我们仍然会坚持为李玉前作无罪辩护。如果还是无法改变现状,只能等他本人服刑完毕之后,自己为自己喊冤了。”

李玉山告诉澎湃新闻,截至今年5月,李玉前的余刑还有一年多,预计将于2022年下半年刑满释放。无论是李玉前本人还是他的家人们都将持续申诉,“不纠正决不罢休。”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