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护航榆林绿水青山
2021-09-01 16:19:45 来源:法人网 作者:拓艳妮

法治日报-法人网陕西(榆林)9月1日电拓艳妮 近年来,在陕西省榆林市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政法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担负起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蓝天白云净土、山明水清草绿”的美丽榆林贡献政法力量。

市政法委员会议

榆林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第6次全体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榆林检察力量。

媒体报道

坚守“人与青山两不负”

2019年8月,府谷县检察院办理的府谷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件,被最高检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2020年5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为了黄河的安宁》对府谷县检察院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2020年11月20日,绥德县法院“黄河水保巡回法庭”揭牌成立。该巡回法庭的成立,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4月,米脂县检察院办理了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榆林市首例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案件。

近日,定边县公安局安边森林派出所持续加大国家卫星航拍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的核查研判力度,再破3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一连串成绩的背后,是一群人坚守“人与青山两不负”信念,为蓝天白云艰苦奋战、为绿水青山负重前行的辛勤付出。这是榆林市政法机关用法治力量助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一个个生动缩影。

2021年7月以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守华多次深入基层实地调研佳芦河河流水质、河面保洁、河岸违建及垃圾清理情况,调研督导环保安全工作,推动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榆林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守华深入基层实地调研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榆林市中院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审执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一把手”院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抓好生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及“回头看”整改要求,出台了《关于为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22条服务保障措施;榆林市检察院坚持立足“四大检察”,把强化专业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并联合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出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公安局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列为《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予以推进。榆林市律师协会还组建“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律师服务团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此外,榆林市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第一届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平安创建工作协作交流会,为毗邻地区政法机关进一步推动平安协作,以法治力量助力生态安全建立了沟通更广泛、联系更密切的坚实的桥梁和纽带。

榆林市检察院与山西省吕梁市检察院、忻州市检察院及沿黄的十三个县区检察院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黄河母亲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围绕公益核心意识,探索推动跨区协作,确保黄河流域陕西榆林、山西忻州、吕梁流经区域生态安全。榆林市清涧县和延安市子长县、延川县两市三县(市)检察机关签订《携手共治清涧河(秀延河)及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了跨区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推动清涧河(秀延河)公益损害问题的联合治理,形成跨区域公益检察保护合力。

聚焦主责,加大涉环境资源类犯罪打击力度

榆林全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团队,绥德县法院“黄河水保巡回法庭”统一归口办理涉环境资源类诉讼案件。

巡回法庭

2020年,榆林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3人次,出动车辆82台次,检查工业园区5家,检查企业196家。2021年,榆林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榆林市公安局组建环食药侦支队,各县市分局也成立专门机构,将“昆仑”“清风”“打击毁林”等专项行动纳入对县市区目标责任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发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化改革,切实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榆林市政法系统切实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建设。法院系统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案件,将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的结果作为刑事环境资源案件的重要量刑情节,对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

检察公益林基地

2020年,我市建立定边检察公益林基地——目前陕西最大、榆林首家检察公益林基地,规划面积3400亩。该公益林基地以个人自植、社会参与、涉案人员补植等多种方式,将公益诉讼监督与打击刑事犯罪职能相结合,以办理一件案,实现修复一片林,达到惩治犯罪与生态保护的“双丰收”。

广泛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环保和法律意识

榆林市法院系统坚持重大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开庭审判,对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动邀请党委政法委、省市县党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部分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实行同步网络直播,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黄河沿岸企业、村户,集中宣讲生态文明政策法规;检察系统开展“‘检察蓝’捍卫‘生态绿’”主题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并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公安系统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烟花爆竹禁限放有关内容,解读禁限放政策,2020年除夕,榆林市空气质量指数排名全省第一;司法行政系统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宣传,以推进“法律六进”为抓手,利用“科技之春”“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大力宣传环保法律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法治宣传活动

此外,榆林全市政法系统广大政法干警持续弘扬榆林治沙精神,每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两山”理念,用实际行动为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增绿添彩。

近几年,榆林的天更蓝了、山更绿了、水更清了,这里的白云蓝天、绿水青山都是“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生动例证。


责编:白馗 编审:李硕秋


编辑:刘晓莹